外婆索要带孩费:“家务劳动补偿”的自然延伸?丨快评
现实的离婚案时中,从前千般好的夫妻一方,都能以全职在家为由向另一方额外索要“家务劳动补偿”。那么,一方或双方的老人向小家庭索求“带孩费”就更合理了,因为带小孩本来就不是老人的分内事。当主妇20余年离婚获才5万家务补偿?媒体不应误导读者丨快评
夫妻共同财产平分或利女分配,本已承认与补偿了女方对家庭的贡献,包括家务。家务劳动补偿逻辑上是二次补偿。实质上是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一个由头,给经济弱势方多分钱,由此创造了“全职主妇/主夫比在外工作挣钱者对家庭贡献更大”的逻辑。同不同意,大家可见仁见智。但已然损及了夫妻共同财产的逻辑基础:双方算细账、逐项定价的前提是夫妻财产分立、各归各。被前婆婆索要10万带孙费,合理吗?从自由裁量权到家务补偿丨快评
在核心小家庭、各方权利意识高涨的背景下,当婚姻双方都要明算账的时候,法律与司法就应该不偏不倚,公正地给各方算清账、算好账,而不是和稀泥或玩“双标”。- 01:7
家庭煮夫离婚获1.5万元经济补偿
据吉林省和龙市人民法院通报的一起案例,家务劳动的价值如何测算有了新答案。2021年7月,王女士起诉离婚。李先生认为,自己作为“家庭煮夫”,照顾孩子料理家务,为家庭付出了应尽的义务,离婚应当得到经济补偿。法院审理后准予双方离婚,支持李先生诉求,并综合王女士经济收入情况及当地生活水准,判决王女士给付李先生补偿款1.5万元。 “全职妈妈”离婚时可获家务补偿,专家呼吁提高补偿标准
快评 | 民法典“家庭劳务补偿”首判引争议,司法实践依然有待探索
大家的主要争议点是:在法定婚姻共同财产制度的前提下,平均分割家庭财产这一做法,已经包含了全职主妇对家务工作的补偿,从一方私人财产中额外给出5万元补偿,是否有必要?计算的依据是什么?是否能从中抽象出一般的补偿规则?该案讨论的第二个焦点,一些认为补偿有必要的人觉得5万元太少。他们认为,几年婚姻获这点补偿着实太少,类比家务市场连保姆工资都不如。来说说看|北京全职太太离婚获5万家务补偿,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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