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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英国法看房思琪的遭遇: 关注“未成年人被诱骗控制”现象
像猎人一样,施害人会刻意挑选对象。那些情感较孤独,或受到家庭忽视,或未成年,或心智不成熟,或性格上容易产生心理依恋倾向的人等,常常更易成为诱控的目标对象。这种对心理的控制更难被外界识别 (本文首发于2023年3月30日《南方周末》) -
富力董事长会被从英国引渡到美国吗?谈谈引渡的法律与政治
英美目前使用的引渡条约是“UK-US extradition treaty of 2003”。英美一直都有引渡条约,目前的规则是在911事件后修改的,更方便美国引渡恐怖嫌疑人和其他严重罪犯。这种方便体现在单方面降低美国检察方申请引渡的举证责任标准,从“Prima facie初步证明”,降低到了“reasonable suspicion合理怀疑”,这样就大大放宽了申请范围。另一个不平等的单方面条款,是美国可以申请引渡在英国触犯美国法律的嫌犯,哪怕这个嫌犯根本没有去过美国,理论上也并不涉及不同的司法管辖区。于是在实际运用上,该条约更多成为了针对白领嫌疑人的引渡,即处理与美国公司发生商业纠纷的嫌犯的工具。 -
英国法中的沉默权与取证公平:为何搜查住所、手机要取得搜查令?
如果警察对被搜查者有进一步的怀疑或是搜到了相关物品,那么接下来也有逮捕的程序和进一步搜查的步骤,比如继续搜查住所、手机,而这些,则必须先要取得相关搜查令才能进行。 (本文首发于2022年12月15日《南方周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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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啥在英国叫一个男人秃头是性骚扰?
不少人都感觉,秃头是个描述头发生长的正常词汇。但最近,英国劳工仲裁法庭做出一项裁决:叫一个男人秃头是性骚扰。事情发生在2019年7月,原告Finn大叔与他小30岁的班组长King爆发冲突, King骂Finn大叔是“秃头蠢驴”(bald c**t),并且威胁要打他。由法官Jonathan Brain领导的三人法庭表示,秃头很明显在男人中更普遍。并且,“King说这句话的目的是想通过评论原告的外表来伤害他。”在英国法律中,违反他人意愿而向他人实施与性或性别有关之行为,若造成对方的嫌恶与厌恶,不当影响其正常生活进行的,都算是“性骚扰”。 -
亲亲相隐,人之常情:英国法中的 “配偶作证豁免权”
这种豁免权也有例外。在英国,如果作证的配偶本人就是被害人,比如被家暴,那当然就必须作证。如果案件涉及16岁以下未成年人,那么配偶豁免权就让位于青少年保护权,也必须作证。 (本文首发于2021年12月16日《南方周末》) -
英国法的正当防卫: 防卫者视角的必要性与普通人视角的合理性
这个“必要性”是站在被告的角度分析的,即所谓subjective test,也就是说,陪审团成员会被要求站在被告当时的环境和立场。 (本文首发于2021年6月10日《南方周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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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务解码|阿桑奇保释申请被拒,英国法院裁定拒绝引渡他到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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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国法中, 精神病不是杀人执照
精神病只是一个“不完全辩护理由”。一般而言,往往只是公诉降级而已,即将谋杀指控下降为误杀。既然已经证明了此精神疾病是危险的,可能会给公众带来极大恶性后果,那怎么能再随意释放这些人呢?这些被告往往会被进行强制治疗,全程监控,甚至终身监禁 (本文首发于2021年01月07日《南方周末》) -
英国法:不可因“道德运气”逃脱制裁
当时的法庭最后得出了里程碑式的决定,引入新的分析逻辑,确立“不可以马后炮地利用合理化理由”(The offence couldnot be retrospectively justified)。 (本文首发于2020年10月1日《南方周末》) -
英国法“出租车站原则”:大律师不得拒聘,为当事人利益服务
作为英美法的起源国,英国的立法重点,从惩罚式立法,而转向前瞻式立法和预防性立法,转向性教育,转向监护人追责系统(比如12岁以下儿童必须时刻得到监护),转向社区青少年监护制度(比如弱势残障问题家庭儿童登记系统,由社区定期访问查看),转向教育机构的未成年人安全警报系统(比如学校所有教学人员的犯罪纪录查证和过滤,和全国联网的性侵犯罪人数据库追踪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