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亲相隐,人之常情:英国法中的 “配偶作证豁免权”

这种豁免权也有例外。在英国,如果作证的配偶本人就是被害人,比如被家暴,那当然就必须作证。如果案件涉及16岁以下未成年人,那么配偶豁免权就让位于青少年保护权,也必须作证。

(本文首发于2021年12月16日《南方周末》)

责任编辑:陈斌

在英国,如果作证的配偶本人就是被害人,比如被家暴,那当然就必须作证。如果案件涉及16岁以下未成年人,那么配偶豁免权就让位于青少年保护权,也必须作证。 (ICphoto/图)

不久前,我去看了侦探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名剧《控方证人》。这个故事里,一个富有的中年单身女性被谋杀了,嫌犯是她生前似有暧昧关系的一个年轻的男性朋友;而唯一能够给予嫌犯不在场证明的人,是这个人的妻子。全剧围绕着庭审的过程进行:这个妻子会怎样为他作证呢?故事反转、反转又反转,阿加莎永远不会让你简单猜到结局。这里我想讨论的,是英国法中证人的义务及其强制性。这个问题,正是此剧的核心条件。

一般来说,证人有义务作证是世界大同的司法共识。在英国,要求证人作证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有能力作证(competent),和可被强制作证(compell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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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蓁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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