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力董事长会被从英国引渡到美国吗?谈谈引渡的法律与政治

英美目前使用的引渡条约是“UK-US extradition treaty of 2003”。英美一直都有引渡条约,目前的规则是在911事件后修改的,更方便美国引渡恐怖嫌疑人和其他严重罪犯。这种方便体现在单方面降低美国检察方申请引渡的举证责任标准,从“Prima facie初步证明”,降低到了“reasonable suspicion合理怀疑”,这样就大大放宽了申请范围。另一个不平等的单方面条款,是美国可以申请引渡在英国触犯美国法律的嫌犯,哪怕这个嫌犯根本没有去过美国,理论上也并不涉及不同的司法管辖区。于是在实际运用上,该条约更多成为了针对白领嫌疑人的引渡,即处理与美国公司发生商业纠纷的嫌犯的工具。

责任编辑:陈斌

近期,富力地产董事长张力因被指控行贿美国官员取得地产开发项目合同,在英国伦敦被逮捕,目前正在保释中,可能被引渡到美国审讯。这个新闻很受关注,这里不妨聊聊引渡协议及其中体现出来的法律和政治关系。

引渡作为国际合作执法的一个程序,其渊源可以上溯到公元前1259年埃及法老拉美西斯二世和邻国赫梯签订的《卡迭石条约》。现在当我们讨论引渡,简单地说就是把在司法管辖区A违法后逃到司法管辖区B的嫌疑人或罪犯移交回A。在进行这个过程前,A和B必须已经存在引渡条约,否则B没有义务把嫌犯移交给A;如果B愿意移交,也只是自愿合作,没有强制性。所以,引渡法的实际操作由国际政治关系决定,一般双方关系好的国家,引渡条约也比较宽松;如果关系一般,就很可能完全不接受引渡协议。

一个国家对引渡协议的态度,对其国际地位和国际关系有很大影响。如果太过宽松,也许会被视为弱小;太过苛严,则可能成为第三国犯罪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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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柔翡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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