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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灯定损:“检查方式有悖常理”,万元赔偿也仅是“不合理”吗?| 快评
很多网友表示,该房东的做法实在是过于“奇葩”,再加上让很多人想起了租房退房时被房东以各种借口克扣押金的经历,这一视频引起了很多网民的共情,迅速火爆全网。 “提灯定损”与“车撞人”碰瓷有异曲同工之处。“车撞人”碰瓷中,车辆实际上没有碰撞行人,“被撞”“受伤”都是碰瓷人杜撰出来敲诈司机的。碰瓷已经被确定为诈骗、敲诈勒索行为,轻应受治安处罚,重则涉嫌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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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规则谋利?开车碰瓷被判诈骗罪
仅仅3年多时间,刘某利用拐弯让直行“路权优先”的驾驶规则,先后故意制造56起交通事故,先后获被害人“赔偿”或保险公司“理赔”费用10万余元。 利用规则,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要求对方赔偿,与前些年频频发生的行人“碰瓷”事件没有两样,不同的只是一个是人撞车,另一个是车撞车。行人碰瓷已被认定为诈骗行为,开车碰瓷理应同样对待。 -
开车碰瓷被判诈骗罪,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应惩处丨快评
在能够避免交通事故的情况下,故意选择不刹车,撞上去,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驾驶行为,严重妨碍了交通秩序,并且有造成更大交通事故的风险。这与交通法规规定的司机应谨慎驾驶、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原则背道而驰。如果是故意为之,那就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
“屌茅酒”恶搞碰瓷国民大牌:对商标的傍与谤将承担什么责任?丨快评
短视频平台的无限下沉,给此类解构营销乃至各种解构提供了广阔的天地。当然,必须承认,有些解构与祛魅是必要的,有助于让真实没有遮蔽。但是,人世间总有些美好的东西不应该解构。解构什么,将承担什么责任,可要想仔细了。 -
司法判决定分止争:关键在“不和稀泥”丨快评
这会给社会带来极坏的信号。碰瓷者得到赔偿,就会鼓励更多人去碰瓷;扶人者被诬要赔钱,或者要花大力气去自证清白,谁以后还敢去扶倒地的老人?劝阻吸烟发生意外要赔偿,以后就无人劝阻在公共场所吸烟者;追小偷中小偷受伤害要赔偿,那就无人会再去追小偷。法院判决不是惩恶扬善,反而惩善助恶,正义得不到伸张。 -
厦门为行人过斑马线立规:任何一方滥用路权都不可取丨快评
理想的情况是,尊重机动车的路权,保护行人的路权与生命权,依据行人与机动车各自的过错责任,合理分配赔偿责任,并以此激励行人遵守交规,鼓励机动车尽量避让,遏制“撞了白撞”“碰瓷诈骗”这种“制度套利”的主观恶意行为。回顾国内在这一立法上的多年演进,应肯定其“螺旋式改进”的成果。 -
长江大学P录取信、骗奖学金事件:如此行为绝非沽名钓誉那么简单丨快评
此人之所以东窗事发,恐怕还是因为“苏黎世理工学院”的幌子实在太大,到了“我敢编,你敢信吗”的境界。苏黎世理工学院乃是爱因斯坦的母校,业内人士均知其标准极高、课程极难,绝非欺世盗名者可以轻易碰瓷。 -
“职业应聘者”碰瓷骗底薪:劳资纠纷应讲公平、论是非丨快评
近年来,劳资纠纷成了一个难以讨论的议题,“站队劳方”几乎成了无法撼动的选项,“整顿职场”似乎“天然正义”。但事实上,劳资争议应该讲公平、论是非,不能以假想的强弱代替是非。 -
让诬告“碰瓷”者付出惨重代价,才能扶起倒地的社会良心丨快评
(本文首发于2022年12月8日《南方周末》) -
住户翻围栏摔伤赖上物业:法院否决“我伤我有理”“按闹分配”值得赞丨快评
过去一段时间,“我伤我有理”“死者为大”“按闹分配”的观念很是盛行。只要在有人管理的地盘上出事,不管前因后果,不管谁对谁错,只要出现伤亡,伤亡者家属都可以向事发地的所有者、管理者索赔。主人发现企图入室盗窃的小偷后一声喊,小偷吓得坠楼而死,主人没有尽到对小偷的安全防护义务,索赔;偷鱼者在鱼塘溺亡,鱼塘主人没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索赔;老人在超市摔倒受伤是地太滑了,超市没有尽到安全防护义务,索赔……一些案例甚至得到了司法机关的支持。这些荒唐的判决,更助长了一些人“碰瓷”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