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翻围栏摔伤赖上物业:法院否决“我伤我有理”“按闹分配”值得赞丨快评

过去一段时间,“我伤我有理”“死者为大”“按闹分配”的观念很是盛行。只要在有人管理的地盘上出事,不管前因后果,不管谁对谁错,只要出现伤亡,伤亡者家属都可以向事发地的所有者、管理者索赔。主人发现企图入室盗窃的小偷后一声喊,小偷吓得坠楼而死,主人没有尽到对小偷的安全防护义务,索赔;偷鱼者在鱼塘溺亡,鱼塘主人没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索赔;老人在超市摔倒受伤是地太滑了,超市没有尽到安全防护义务,索赔……一些案例甚至得到了司法机关的支持。这些荒唐的判决,更助长了一些人“碰瓷”的想法。

责任编辑:陈斌

住户踩到小区地下停车场采光井上的玻璃,跌落受伤,物业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吗?南京某法院日前审理的一起案件,给出了答案。

据江苏广电总台旗下荔枝新闻报道,南京一小区住户钱某忘带钥匙,想绕到房子后窗取备用钥匙,不料在翻越护栏、踩上采光井时,玻璃破裂。钱某坠到3米深的地下车库,腰部受伤严重。钱某认为,物业公司对采光井没有尽到保养义务,玻璃上污垢堆积,导致他以为踩的是铁质材料,且采光井周围也未设置警示标识,于是把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6万余元。

不过,法院审理后,驳回了钱某的诉求。法院认为,物业公司已在采光井与草地之外设置了围栏,具有警示作用,且物业在发现钱某受伤后第一时间将其送医,已尽到相关义务。而钱某翻越围栏,违反了社会规则,直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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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解树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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