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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新规背后:土地出让收入虚增,“三公”经费多地上升
个别地方甚至已经形成摘牌土地—缴纳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政府无偿收回土地的循环,“财政收入严重虚增,土地利用极为随意,影响十分恶劣”。 2021年,17个地区省(市)本级的“三公”经费决算费用同比上升。 -
公务员进村卖房,玉林此举背后的财政困境
大致上,当地政府岁入结构与公务员工资结构,是玉林当地政府和公务员积极深入农村卖房的原因所在。了解这一原因,有助于我们理解一个基本道理,即“体制内”与“体制外”是紧密相依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政府的收入是广义的税收,市场上行、经济繁荣才是税收以及政府收入的保障。 -
“土地出让金”划转税务征收:只是非税收入改革一部分,尚与“土地财政”无关
“土地出让收入仍是地方收入。” “转变征管模式之后,土地出让金进入税务渠道,央地两级的分成模式具备变化的可能性。” -
卖地13000亿,楼市会不会被唤醒?
卖地火爆,不少城市近期出让的土地都取消了原本为杜绝地王而设的“限价”门槛。 以北京为例,总计1130亿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中,有高达702亿都是央企和国企埋单,另外还有174亿也是由国企参与的联合体竞得。 (本文首发于2020年5月28日《南方周末》) -
最高法法官、律师共同受贿背后——安徽潜山亿元土地出让金案
对于潜山县国土局将垃圾站的部分面积计入出让地块面积这一事实,安徽省高院认为是其履行合同义务中出现的“瑕疵”,最高院认为构成“根本违约”。 -
哈尔滨出了错案,北京善后“左右为难”
商人左安一被哈尔滨政法部门错捕、错判,失去了北京北二环中轴线的一块“宝地”。错案平反后,善后难题来了:侵权行为发生在哈尔滨,侵权结果之一发生在北京。 北京市重新以“协议出让”方式,给左安一新的地块;但经营性土地必须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因此相关部门又认定此前审批违规,要求其补交更多的土地出让金。 法律学者论证认为,按照国家赔偿法“恢复原状”条款和本案特殊性,置换的新地块也应适用“协议转让”方式,这是为弥补错案受害人损失可以依法作出的特殊安排。 -
滁州原市委书记江山受审时为何翻供?
江山认为,对土地出让金先征后返,在全国各地是一种普遍的做法,且国务院2014年、2015年两次发文认可这种做法。 -
补交出让金才能续期?
近期,媒体报道,温州出现了20年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到期或即将到期,要花几十万元续期的情况,引发各界震动和关注。 -
开征房产税,请三思
经济学家周其仁有一番经验之谈:我在北京作为一个经济学家,多年来有一个经验,就是不要轻易去提加税的建议。“因为这建议很容易被政府吸收,政府最容易听的意见就是加税的意见。 -
2013年土地出让金3.9万亿创历史新高
近日,财政部公布了2013年全国财政决算情况,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决算数为39073亿元,是预算数的152.6%,这是土地出让金在2011年达到3.114万亿元巅峰后再创历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