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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功不受禄”的秦军功制度,真是底层社会的上升通道吗?
在战斗中,五人组成的战斗单位“伍”中,有一人斩得一个首级,同时有一人战死(一说逃跑),则斩级者功过相抵不得爵,而小队中的其他三人有罪,只有每人再斩一级才能抵罪。对贵族出身的指挥官来说也是同样,攻陷对方城池而指挥官未能同时突入,要处以耐刑,部下对此知情不报的,要罚缴盔甲。 而这些罪名中很大一部分都可以通过爵位来抵消刑罚,同时士卒家人犯罪后,同样可以使用士卒本人的爵位抵罪。但升爵很难,降罪很易,因此对爵位的渴望和追求,与其说是对阶层上升的渴望,不如说是对严酷刑罚的恐惧。 -
墨西哥多名新闻记者遇害:“我们没有武器,唯一的防卫是一支铅笔”
他报道了两起塔毛利帕斯州政府与卡特尔洛斯齐塔斯之间的腐败案件,卡特尔人员便在他家附近挂起横幅警告,“加尔萨,你有24小时离开这个州,否则我们会杀你全家,甚至你的狗!” “我是害怕的。每一次折磨都让我开始怀疑做记者的意义。”加尔萨告诉南方周末记者,他经历过诽谤、媒体关停和三次绑架,最后一次绑架被酷刑折磨了一周,到现在身体上还留着伤疤。 (本文首发于2022年3月24日《南方周末》) -
马轲:像孩子一样在“窟窿”里自由画画
“我们活在一个社会目的的笼罩之下,云里来雾里去,所以叫红尘滚滚。但作为一个生命个体,我们不是在生命意识的层面上运行,很多人是作为‘社畜’的形式而存在,这是非常悲惨的。你看我们所有这些能力训练,都是把人当作工具,换个角度看,特别像一种酷刑,就是我画的这些支离破碎的人体。” -
刑讯逼供这一页必须翻过
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从重处罚。然而,残酷刑讯佘祥林、赵作海和呼格吉勒图的那些人依刑法这一条受到过刑事追究吗? -
熊式辉与向忠发之死
《南方周末》2013年5月2日刊登陈益南《向忠发死亡之谜》一文,仅根据《熊式辉回忆录》中没有记录向忠发之死一事,就判断说熊式辉有“难言之隐”,认为向忠发之死为淞沪警备司令部的“作业差错”,猜测向忠发“会不会暴毙于国民党特务机关逼供的惨烈酷刑之下?”此说颇为牵强。 -
书简(一)
这是我曾有的生命过程的记录。整理这些纸片的过程是一场自我施加的酷刑。回忆那些铁窗下的日子就像重回地狱一样。这是我从1975年到1979年的狱中生活留下的少数“文物”之一部分。四年里我没有和家属见过面,又不准通信,无奈中只有从老犯人那里学来一招:在送进送出的衣服、被子里偷偷夹进小纸条。常用的是被子的棉絮中、衣领和裤腰中。 -
向忠发死亡之谜
中共第六届中央总书记向忠发,被国民党特务机关抓捕后,竟然只经过不到两天的时间,就被国民党方面予以处决。此事,多年来一直令人很难理解:他的死,究竟是国民党特务机关酷刑逼供下的意外,还是正常处决? -
【《随笔》精选】坚贞者,变节者,自首者
在这红色革命不可挽回的败北中,如郭琇琮那样的视死如归者,当然值得高山仰止。但犹豫、迷茫,手上却没有沾染同志鲜血的自首者,或者就是在惨烈的酷刑下被迫作了某些口供的交代者,是否就值得让后人站在高山之巅,并视前者为山脚下的一抔龌龊的人格粪土? -
惊天屁案
1976年,贵州铜仁地区松桃苗族自治县牛郎区(辖今牛郎镇、大兴镇和沙坝乡),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特大冤案。该区以追查“反革命”为名,以群众运动取代公安机关,采用五十多种酷刑,破获所谓“反革命”组织36个,“反革命”组织成员1359人,涉及贵州、湖南两省4县;致死37人,另有263人被折磨致残。 -
【观察】靠技术阻止不了刑讯逼供
其实,防止酷刑,文明国家早有一套,比如讯问时,嫌疑人有权要求律师到场,处理投诉需要第三方。在没有现代技术装备以前,这些制度已经创造了辉煌的文明。现在,我们能不能把嫌犯人权推进到人类还没有尖端技术年代的水平?能不能适当尊重世界上的成熟司法成果,不必在这么基本的问题上另外去摸石头过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