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民一庭蔡金芳:未成年人犯罪,应避免“一判了之”
未成年人利用网络犯罪行为增加,未成年人恶性案件后果严重,如何依法惩处更为公正? 继续推进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综合审判改革,推进专业化建设。刘云杉:教育的复杂需要教育者的谨慎
课程改革深植于一个急速变革的社会,有行政逻辑强有力的顶层设计、中层积极的督导与自我纠正, 有优绩主义文化。于是,一面是知识的弱化、真理的软化,另一面是方法的强硬、思维的空洞,两者互为表里,相互助长,构成今日的一些怪象 (本文首发于南方人物周刊)萍乡经开区“瘦身”:撤销19个自设机构,解聘247名自聘科级干部
萍乡经开区经过31年发展,人口从最初的1万人增加到现在的约25万人,职能也由单一的经济开发拓展到兼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发展过程中自设管理机构、自设岗位、自聘人员,这其中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以前机构编制管理不规范、用人随意性较大等主观原因。 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国家层面针对全国开发区下一轮体制机制改革的总体规划中,理顺开发区与行政区的关系,逐渐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是趋势之一。央行恢复省分行制 25年大区制为何成为历史?
为加强对全国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改变一些地区中央金融机构权力旁落,1997年11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决定成立国家金融机构系统党委,撤销人民银行省级分行,成立跨区分行。 经过25年发展,跨省大区分行制度与金融业发展现状、金融监管需求已不适应,实践中也已形同虚设。改革跨省大区分行制度,恢复按行政区划的省级分行,已形成共识。 现在回归省分行设置并非简单回到1998年的设置。结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机构改革措施,这些变化是朝着更加国际化的金融监管“双峰”模式迈出的一步,即一个机构负责市场行为和消费者保护,另一个机构专注于金融体系稳定和货币政策,加强机构监管、功能监管、行为监管。撤销权为何备而不用,梁鹰谈备案审查
在我们这样一个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的单一制社会主义国家,宪法法律确立的撤销权更多是一个震慑性制度,可能一直备而不用,一旦需要则随时可以启动。 有的乡镇政府发布文件规定,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者拘留15天,罚款5000元。根据行政处罚法,乡镇政府没有设定这样行政处罚的权力,更不能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 近些年来,提出审查建议的主体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这给我们带来了挑战。研究处理这些问题,作出审查研究结论,以此推动制度完善、法治进步,回应改革需要,审查研究的难度越来越大,需要比较高的专业能力,更需要稳妥审慎。 (本文首发于2023年3月2日《南方周末》)县改区再次从严,至少7个省会城市计划停滞
2009年底,全国有1464个县, 855个市辖区, 2021年底已减少到1301个县,市辖区增加到977个。 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原主任李铁:“撤县设区的初衷是让大城市带动周边区域发展,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但事实上却强化了中心城市的行政主导,削弱了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受“从严”政策影响,至少已有7个省会城市下辖的14个撤县设区计划停滞,受影响的其他地级市数量更多。 (本文首发于2022年6月9日《南方周末》)民促法实施条例修订靴子落地:“名校办民校”谋求出路
从公办附中派来的教师,目前在民办附中里担当各学科的教研组长,一旦抽离,其他年轻教师可能“怎么上课都没了方向”。 即使“转公”,民办学校面临的最大问题还是教师编制。吴华担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难以腾出大量编制分给新的公办学校。 “原来的民办学校,是不用政府财政花钱的,或者政府掏的钱只是生均公用经费津贴,这个补贴只相当于当地公办学校的1/20,有的甚至是1/50。”这也是二十多年前启动“公有民办”改革的原因之一。高考改革“术”与“道” ——江苏文科第一名无缘清北引发的讨论
“过去十年,我们也是摸着石头过河,一边改,一边有意见反馈过来。这次的争议还是聚焦在于等级划分,这种做法我个人也持保留意见。” “新高考改革后,能规避单科等级制约招生录取这一因素,但‘教育行政部门划批次、分数为核心’主导高考招生录取的格局不会变。” (本文首发于2020年8月6日《南方周末》)盐业改革至今, 还有人担心盐价暴涨、假盐横行吗?
因为中国食盐的资源储备和产能是过剩的,去行政垄断后激活了市场竞争,必然导致价格下降,而这正是盐业改革后实际发生的情况 (本文首发于2021年3月4日《南方周末》)张玉环案平反为何花了26年?司法官反思冤案“隔代纠正”现象
聂树斌案的平反用了22年,呼格案用了18年,佘祥林案时间短一点,11年,那是因为有“亡者归来”。为什么我们不能在同一代人的时间里解决呢? 张玉环案得到纠正,这26年中,司法系统内是一个人,还是一群人在推动?他们是谁?面临哪些压力?怎么纠正的? 司法权与司法机关内部行政权的矛盾,其实是司法改革的主要矛盾,也是冤假错案“隔代纠正”现象不能根除的真正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