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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未成年人逼男孩吃屎: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霸凌者保护丨快评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本案中的三名加害者仅仅“批评教育”、要求“严加管教”显然是不够的,有必要予以执行第四十一条或第四十五条中的“矫治教育措施”,并考虑送入“专门学校”予以矫治教育,震慑他们的犯罪倾向,也还受害者一个公道 -
烧烤店暑假请亲戚孩子帮忙是雇佣童工?法规也应合乎情理丨快评
加强大中小学生劳动教育已成为新的要求。小学生从一年级开始就要进行劳动教育,初中生就被要求适当参加生产劳动。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要求学校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与其年龄相适应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帮助未成年学生掌握必要的劳动知识和技能。既然学校如此,学校之外,中小学生利用暑假时间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进行劳动实践,接触社会,不正是践行劳动教育的要求吗?就像铜川被罚烧烤店主的亲戚所说,送孩子到亲戚的店里帮忙,是因为孩子“暑假在家里没事,想让他去锻炼一下”。这又有什么坏处呢? (本文首发于2023年6月29日《南方周末》) -
你家快递被偷,就能将涉事小孩的视频发上网吗?
有点遗憾的是,类似自家的快递丢了,一番寻根问底过后,动辄将涉事小孩的视频传出来发上网的“示众”思维和“示众”现象,时下环顾左右仍然并不鲜见。 -
剧本娱乐活动设置未成年人保护条款,新规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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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霸凌自己孩子的孩子咋办?家长诉诸舆论与“眼神攻击”背后的困境
为什么老师和学校不能切实负起责任?学校与老师,往往或者重视不够,或者采取和稀泥的方式,压制而不是解决问题,这就导致了一些家长积累怒火,到某个临界点或发生恶性事件。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义务教育阶段,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的加持下,学校没有权力开除学生,哪怕这个学生对所有人造成了巨大的滋扰与麻烦。 -
施害人与受害人都未成年, “未成年人保护”当保护谁?丨快评
(本文首发于2022年11月3日《南方周末》) -
“并不容易”的监护权变更:无力抚养,奶奶将孙子交给民政局
“吴兴案”是民法典与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后,广东省首例以判决形式确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案件。2022年2月,最高法发布第一批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典型案例,此案排在第一。 监护权的转移,将不可避免地牵涉到财产继承权的变更。亲属们都表示,只要吴兴能够在一个更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愿意因变更监护权放弃连带的其他权利。 (本文首发于2022年5月12日《南方周末》) -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再次公开征求意见 要求平台成立外部独立机构进行监督
目前,互联网行业已逐步正视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的重要性,也翘首以盼监管机构在给出原则性规定之后,做出具体实施细则的指导。 -
四川一对父母收8万彩礼为未成年女儿订婚!法官对其进行训诫
鉴于邱某某、雷某某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该案的承办法官对邱某某、雷某某进行了训诫,并向其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
快评丨9岁男孩寒夜睡车顶因被母亲赶出家门?这样的家长应考虑依法撤销其监护权
民法典规定,如果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法院可以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指定监护人。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赋予了民政部门“临时监护”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