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备案审查法”出台,缓解“燃眉之急”
在此之前,关于备案审查的规定散见于宪法和立法法、监督法等法律,以及内部工作办法中。而备案审查决定将这些条款集中了起来,且首次具有了法律位阶的效力。 目前,备案审查工作仅针对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法律的合宪性审查仅出现在立法过程中。而法律出台后的合宪性审查,在中国尚未建立具体机制。 -
“管法之法”再修,地方立法权再扩容
“如果说宪法是其他法律的母法,立法法就是‘助产法’,生出很多健康活泼的孩子。” 设区市的立法权限原本被限定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3个领域,这次修法新增了“基层治理”。但多位人大代表已经提出“基层治理”这个概念比较笼统。 2015年设区市刚获得立法权时,各地立法实践十分积极,而近些年,地方立法意愿没那么强,“甚至有点谨慎”。 (本文首发于2023年3月16日《南方周末》) -
国务院部门首提“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再突破
2021年备案法规总量总计已达1921件,相比2018年,总增量达到了1/2以上。其中,地方性法规是最重要的审查对象。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秦前红:“备案审查中有很多问题都涉及利益平衡,当我们做出一个决定,可能满足了一部分利益,但同时也可能牺牲、减损了一部分的利益。” “在肯定零的突破的同时,也应该看到,此次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的是审查‘建议’而非审查‘要求’。” -
四年来首次公布“不合宪”案例——合宪性审查“小步快跑”
国家机关很少提审查要求,真正活跃的是公民的审查建议。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收到公民、社会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5146件,为近4年最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年内将探索在合宪性审查中适时解释宪法。 (本文首发于2021年2月25日《南方周末》) -
收容教育废止之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回应公民的合宪性审查申请
2020年4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26号国务院令,废止包括《卖淫嫖娼人员收容教育办法》在内的多个行政法规。 这一动作,被视作2013年废止劳动教育制度的“姊妹篇”,在中国法治进程、人权保障方面具有标志性意义。 -
2019全国两会 | 宪法法律委、监司委、社建委,人大新机构履职观察
过去一年,宪法法律委已对多部法律草案进行了合宪性研究,为立法工作提供了合宪性支持。在众多宪法学者看来,如今进行违宪审查的条件似乎也成熟了。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宪法室回复南方周末记者称,宪法室目前正在研究推进合宪性审查的相关问题,以期建立健全合宪性审查的机制和程序。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秦前红:“专门委员会要有行动时间表,并适时对外公布,只有这样,才会有后续实实在在的变化。” -
收容教育制度有望废除!或成为开启合宪性审查的标志性事件
-
宪法监督:38年后迎来新局面
合宪性审查的范围扩大到法律,即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作出的决定都属于合宪性审查范围,“可以说,合宪性审查是一种真正的全覆盖”。 -
“今后凡涉宪法问题都要接受合宪性审查”
从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到十九大提出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这几年备案审查能取得一些突破性进展,与大的形势和背景密不可分。 -
地方扩权好,但不能任性
地方立法权与地方自治扩容,有可能出现两个问题,一是过度立法,造成法网过密;二是立的法与上位法冲突甚至违宪。这就需要完善合法性合宪性审查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