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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最大罚单转落财险业,中国人保再称“罚单之王”|金融合规榜
2024年4月,“一行两局”及三家各地派出机构发布的保险业处罚信息及罚没金额双双大幅上升。 从单张罚单维度观察,4月份最大机构罚单和最大个人罚单同时指向财险行业。而前两个季度,最大罚单则均指向寿险行业。 中国人保不仅是月度“罚金冠军”,还是“罚单之王”。事实上,2023年四季度、2024年一季度,中国人保均是“罚单之王”。 “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虚构业务套取费用”和“编制虚假材料”位列违规现象前四,四者合计占比60%。 -
深交所对中信证券现场督导:对不尽责的“看门人”该换就换 | 快评
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上市中介机构的利益,是与上市公司捆绑在一起的。保荐机构是要上市的公司聘用的,只有公司上市了,他们才能收到保荐费,律所、会计师事务所也是为上市公司服务的,从公司那里收取报酬。因此,这些“看门人”有很强的动机,尽可能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监守自盗”,勾结上市公司,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IPO注册制后,交易所、监管部门对申请IPO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必须进行实质审查,不能让虚假的信息披露充斥市场,对未能履行“看门人”职责的中介机构,该罚要罚,该换就换。 -
“算计”和“计算”:2023年几场“控脑”战怎么打的?
借助互联网,作战双方能够广泛快速实现对手认知数据采集和认知态势感知,为分析对手的政治信仰、价值观念、民族情感、舆论立场等提供支撑。而据此设计符合对手思维习惯和感知风格的信息“弹药”,是提升认知域杀伤效果的关键。 俄乌冲突中,关于俄罗斯总统普京和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的深度伪造虚假短视频广泛传播于社交平台,而针对国家元首的深度伪造行为,也被认为是一种新的认知战方式。 智能传播能全维全时全域塑造用户与信息之间的关系,使舆论引导、观念塑造和行为导控变得更加便捷,日益成为“控脑武器”,并逐步发展出一整套认知操纵的实践手法。 (本文首发于2024年2月22日《南方周末》) -
“男子打媳妇”假消息冲上热搜第一:狂欢反映网络舆论生态 | 快评
这样一条充斥着虚假信息的微博登上社媒热搜榜第一,正是当前网络舆论生态的一种反映。在当前的网络舆论环境中,“男女对立”“恐婚”之类的消息,往往会受到极大的关注,吸引巨大的流量。一些自媒体深谙流量密码,特意发布挑起性别对立的话题,吸引眼球。甚至一些机构媒体的从业人员,也放弃了客观报道的职业操守,使用春秋笔法,来迎合网络情绪。 -
“给住院婆婆吃泡面”造假被拘:别让“流量密码”打开罪恶之门 | 快评
无论就保护婚姻家庭价值观而言,还是就整治打击网络谣言的角度而言,类似“恶婆婆”类短视频与短剧的繁盛都不是一件好事,放大戾气与激化矛盾的“流量密码”打开的更有可能是罪恶之门。以“假新闻,真剧本”换取流量的自媒体乱象,到了刹车的时候了。 -
“巴基斯坦可以从中国学到很多”:专访巴参议院国防委员会主席
我第一次来到中国是1970年代。那时的中国很贫穷,被世界孤立。而今天,中国变得富强,成为了全球领导者、引领全球化。 当时我身上只带了200元人民币,但我觉得自己像一个“百万富翁”。因为无论我怎么买,都没有把钱花完。当时中国商品的价格实在是太便宜了。 负面的声音来自于外国的宣传。他们来自于错误信息、虚假故事和假新闻。我们必须对此进行反击。这是未来十年“一带一路”倡议面临的最大挑战。 印度应该与北京、加德满都、达卡、科伦坡合作,这是地区性的议题。未来属于这个地区,而不是欧洲或者美国。 -
唐慧被控寻衅滋事案开庭:当地曾成立77人专案组
检察院指控,唐慧伙同其兄唐世科采取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占用公私财物,恶意举报、诬告陷害、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以及编造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等方式,实施了一系列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律师为二人做无罪辩护。 -
谣言几个亿,辟谣几百万:有必要建立一个系统层面的反谣言机制丨快评
有必要建立一个系统层面的反谣言机制。某一信息一旦被认定为谣言,那么,平台要自动在原有的传播谣言的信息上标注“这是一条虚假信息”,并提供辟谣信息的链接。另外,平台、传播过谣言的社交媒体账号都有义务对辟谣信息进行传播,并且至少要达到与谣言一样的传播力度。平台可以通过技术手段,保证每一个曾经浏览过谣言的用户,都能看到辟谣信息。 -
“公司高管持长剑闯入办公室”:对此怪诞一幕不应只吃瓜,更当往深挖丨快评
此事之所以成为公共事件,除了“挥舞长剑”颇有妨害治安之嫌以外,还因为宝宝树集团是一家上市公司,负有及时披露高管任免信息的职责。徐翀的爆料内容更是牵涉到“虚假上市”的疑云,可能导致投资者错误的价值判断与投资损失。攸关股东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影响证券市场的健康运行,证监会应当深入调查;如果涉及刑事,警方也应当介入。 -
企业公关应走正道,别搞信息污染损害公众知情权丨快评
这些“公关”手段,本质上是通过“污染”信息源,人为控制信息的呈现。无论是“压制负面信息”,还是“增加正面信息”,都会严重影响真实信息的呈现,损害公众的知情权,影响公众对事实的全面认知。早在2013年司法解释就明确,有偿删除信息或者有偿发布虚假信息,都属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则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