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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警权是对警察的最好保护
有谁记得张氏叔侄案中提起公诉的检察官与主审法官的名字?何以唯独一个女警察聂海芬的名字被舆论反复拷问?有些冤案错案平反后,承受最大责任的,往往是办案的警察,而非检察官与法官,绝非偶然现象。这对警察公平吗? -
错案追责:谁来担责
距离浙江省宣布全面调查张氏叔侄错案,已一个月有余。接近调查组的人士透露,涉及该案原办理程序相关的杭州市中院、杭州市检察院公诉处等相关部门人员,或被追责。在该案中,证据严重缺乏,程序的多处违法,却层层闯关,造成错案。这些有多大程度上属于“个人素质”或者“执法理念”问题?最后是,问责是否公开?还是不了了之? -
浙江省公安厅谈张高平案:深感自责
4月15日,对于张高平叔侄冤案及当时侦办此案的杭州市公安局预审大队队长聂海芬等问题,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徐定安表示,“应该客观地看待某个人、某个环节在整个诉讼过程中的作用,不管哪个环节、哪个人有问题,就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徐定安还表示,对这起错案的发生,深感痛心、愧疚和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