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想中的打假人丨记者手记
(本文首发于南方人物周刊)中消协发布2024年十大消费维权热点
缴两万仲裁费,退三百网购款:消费仲裁“霸王协议”
一种消费者陌生的争议解决方式,过去几年被部分商家滥用。商家埋在消费合同里的仲裁条款,不知不觉限制了消费者的维权方式,并可能大幅增加维权成本。 有人想退掉网购的300元商品,需先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支付约2.59万元仲裁费。有人仲裁胜诉近10个月,申请退回的课程费、预付的仲裁费仍没到手。 仲裁业内人士认为,消费者的缔约能力和证据保存能力不如企业,用仲裁解决争议,对消费者未必公平,也不是社会资源最佳配置方式。金融侵权十大判例,金融消费者为何在终审赢了?| 3·15金融消保调研⑥
中国裁判文书网2024年所有终审判决案例中,提及“消费者”且当事人一方包含“证券”“银行”和“保险”之一的案例多达2022篇。其中,涉及银行领域的案例为1429个。 有的案件涉及纠纷跨越二十多年。可见,金融消费者维权费时耗力,旷日持久。 十个案例终审判决消费者胜诉的主要法理为:“卖者尽责”系“买者自负”前提,不间断维权令诉讼期有效,金融机构在网上设置勾选、弹窗非有效告知,寿险可叠加赔付,监管新规对已生效合同无溯及力等。高利贷、强制贷款、被“转卖”,小额网贷的“黑洞”有多少?| 小额网贷调研②
隐私泄露尚未封堵。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在多个平台申请小额网贷,10分钟内就接到声称其它平台工作人员打来的十多个陌生电话;此后几天,研究员所提供的手机号经常收到来陌生平台发来的广告短信。 南方周末新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以其他身份在四个平台申请贷款时,高利贷依然存在,更有被两次“转卖”的情况。 “傍名牌”的平台隐蔽性极强。向某些恶意“傍名牌”的贷款主体申请贷款后,因畸高利率、泄露个人隐私、暴力催收等原因发起投诉和维权,难以得到及时解决。全国人大代表汤维建:保障骑手权益,单独立法更合适
“有就业无门槛、有劳动无单位、有上班无下班、有报酬无工资、有伤残无工伤、有风险无保险、有问题无监管、有纠纷难维权。” 如果将“新就业形态”关系全部直接纳入到现行劳动法体系中,容易引发用工成本提高、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不足等问题。字体维权频现“天价赔偿”:版权保护还是碰瓷致富?
在著作权领域,“碰瓷式维权”的主体被称为“版权蟑螂”,即基于原始取得或继受取得(也称传来取得)的作品著作权,以诉讼相要挟的方式进行版权运营,以牟取不正当利益。 学术界也有观点认为不应将维权行为“污名化”,立法初衷是保护知识产权,但实践过程中难以避免被滥用。这不仅仅是字体版权的问题,也不是单一国家存在的问题,在世界范围内也是一种普遍现象。“他停了我的,所以我停你的”?当车位无故被占,你会怎么做
习惯了委曲求全,让渡自己的合法权益,必然会慢慢被同化,认为侵占他人的权益很正常,比如那位车主。一旦形成了这样“他伤害我,所以我伤害你”的思维定势,就会有无辜之人遭受无妄之灾。广东国防教育“七进”活动,黄岩岛维权英雄现场分享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