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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春”改名有何不可?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也有变更姓名的权利,法律规定的权利,不应该被某个行政机构的红头文件限制。公安机关应尊重自然人姓名权,依法履行法定的登记职责。 -
基层减负:中央通报的“正、负面”
中央自2023年底开始通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截至2025年7月,已累计通报8批29起,其中26起为负面典型,“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占比最多,共11起。 新变量,通常是一些老问题换了形式继续存在。地方红头文件大幅减少,但又变相以情况简报、工作提示和微信指令等形式出现。 2024年7月底,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这是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的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 -
备案审查末梢:给乡镇红头文件“排雷”
2022年,浙江涉乡镇街道的行政诉讼案件败诉524件,占行政败诉案件总量的67%。 2024年年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布当年的备审报告,首次提及“支持地方人大探索开展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按照法律规定,备案审查作为宪法实施监督制度,是一种事后监督形式。“要是乡政府在文件发布前就拿来提前给人大审,怎么办?” -
悄悄松绑限购又收紧,“强二线”城市犹豫啥?
“此次放松限购并没有红头文件,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收紧。” 此轮政策调整时机,处于房地产市场传统销售旺季,可以预见的是,谁先放开限购,谁将抢到来自全国的购房者。 三四线全面放开,用处不大,于是强二线开始刺激,但各级政府对“救市”的理解不一样。 -
快评|全国人大要求5城市修改“网约车司机需本地户籍”,地方保护可以休矣
各地红头文件对网约车、出租车司机的户籍要求,很可能本质上无关交通安全,而是以政府行政手段行使的就业歧视。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所言,这不符合中央“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营造公平就业环境,依法纠正身份、性别等就业歧视现象,保障城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利”的要求。 -
深圳“过河”
任正非从国企“下海”,就是凭着这个红头文件在这一年创办华为。而后,又有了中兴半导体总经理侯为贵下海创办中兴通讯。 “深圳从成立那天起就一直在过河,但科技产业不是过河,而是险滩急流,连石头都没得摸。” (本文首发于2020年8月20日《南方周末》) -
囫囵吞枣脱离实际 “红头文件”咋成了“空头文件”
对中央精神只做面上轰轰烈烈的传达,口号式、机械式的传达,不加消化、囫囵吞枣的传达,上下一般粗的传达;在工作中空喊口号,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作秀造势;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 -
律师的春天真的来了?
“要想让律师真正发挥作用,仅靠律师自身或律协、司法行政部门远远不够。更重要的,是公检法机关必须给予积极配合、支持和保障。” -
红头文件也可能违法?
5月8日,安徽省政府向安徽省高院提交行政上诉状。这个案件意蕴丰富:红头文件也可能(被判决)违法? -
依法治国,从管住红头文件开始
政府发的“红头文件”也要遵循更高的法律,政府也可能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