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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据局:能否终结“二十龙治水”?
除了行业本身特点,数据行业发展还存在行政部门垄断和商业平台垄断,“数据不出省”“部门不流通”等数据壁垒导致数据确权难等问题,国家数据局的成立,让这些问题的解决有了希望。 -
从“形式确权”到“伪忙碌”:形式主义为何总是趋向内卷
无论是“形式确权”也好,“伪忙碌”也罢,本身都是权力紊乱的一种表征。不管他表现得多么严肃和缜密,这种不以工作本身为目的的忙碌都不可能带来相应的治理效能,反而会成为基层治理中的重要负面现象,影响治理效能的输出,加重基层工作人员的负担,引发低效能感、工作倦怠甚至更严重的心理问题。 -
温州实现数据资产“入表”第一单,万亿市场仍藏水面下
考虑围绕数据资产的评估、质押、融资等衍生市场,整个数据资产市场的潜在规模将超过10万亿元。 企业数据资产价值得到市场认可,在后续实现资本化操作,企业才有更大积极性参与场内交易。 目前技术对数据资产登记确权已无根本性障碍,而具体实施中的难点在于缺乏上位法的支持。 -
你有想过玩皮划艇吗?智者乐水:河流确权与开发大有前景
浙江丽水“包河到户”,获得了很好的经济和环境效益。当地河流养殖业发展起来,旅游资源得到开发,非法采砂炸鱼等问题也得到解决。当地还允许农村河道经营权抵押贷款 (本文首发于2023年3月16日《南方周末》) -
“外嫁女”还是娘家村集体成员吗?只有确权才能根本解决丨快评
问题在于,村集体的成员不是固定的,会因为出生死亡、结婚离婚、迁入迁出等原因不断变动。新出生的、嫁出去的、入赘来的、娶进来的,甚至娶进来的又离婚嫁出去的,还有没有资格获得村民福利?一个村子的资源总是有限的,如果在某一个时间点上把所有的资源都按照当时的成员状况进行分配,那后来加入的成员怎么办?已经去世的成员,其经济利益应该被继承还是被收回?资源总量的有限性和成员资格的流动性之间,总是会发生冲突 (本文首发于2023年3月16日《南方周末》) -
数据确权有争议,固收报价交易或暂回“群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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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认错的父母”是表象:权力型家庭与“不能认错的权力”
在这种家庭中,家庭被视为一个有着明确权力结构的组织,位于“权力下位”的子女必须无条件服从位于“权力上位”的父母,因父母不仅智力和经验凌驾于子女之上,而且在道德上也处于优越地位,甚至是“永远不可能犯错”的超然地位 (本文首发于2022年12月8日《南方周末》) -
买指标做“拆一代”,城市更新受困回迁房地下交易
早年间在深圳“种房子”的投资客,平时将手上的房子出租赚租金,一旦押中拆迁,又能获赔价值不菲的回迁房。 签约慢就意味着开发成本更高,能快速签约的回迁房指标购买者反倒更受开发商欢迎。 确权先要由开发商提出申请,政府负责审核。在权属关系比较复杂的情况下,开发商首先就搞不清楚应该确权给谁。 (本文首发于2022年12月8日《南方周末》) -
白重恩谈“零次分配”
这里需要强调的问题是,第三次分配应该是自愿的。如果在执行的过程中没有很好地尊重自愿原则,它的积极作用可能就会受到负面影响,负面影响可能更大一些。 零次分配,最大的考虑就是公平,而且零次分配中,公平和效率是一体的。比如,平台的财富是数据,而数据的贡献者是每一个人。分配数据收益的享有权时,是否可以考虑分配给每一个人?这个话题是否能纳入共同富裕中来讨论?这里面也有一个效率的问题,不希望数据确权带来平台效率的损失,我觉得这也是零次分配可以考虑的问题。 我的建议是把排放权也看作是零次分配的一个对象,排放权不是免费发放给电力企业,而是把排放权分配给电力的使用者。 (本文首发于2022年9月8日《南方周末》) -
“不交吉”法拍房:机会还是陷阱?
“不交吉”法拍房,是指未腾空就被拍卖的房屋。此类法拍房不受购房资质限制,价格相对便宜,吸引了众多投资人的目光,但也因此衍生出系列纠纷。 把“先清空再拍卖”作为基本原则,实际上缺乏相应的依据:最高法院规定在确权裁定书送达后15天内清空房屋,但并未规定在拍卖之前就要腾空。 (本文首发于2020年12月3日《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