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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房没了,债还在”窘境,海外各国有何前置制度?
目前,包括中国和日本在内的大多数主要经济体,实行完全追索权的房贷制度。仅有美国和加拿大两个国家的部分地区等实行非追索权房贷制度。 2008年至今,国内房贷险几乎在媒体上“销声匿迹”。目前市场上仅有极少数保险公司还有房贷险产品。但监管机构和保险公司已甚少披露此险种的保险规模。 加拿大、美国和日本的房贷险均由国家政策性保险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相结合,法国银行业则基本要求按揭人购买房贷险。 -
“一种理想的贷款制度,让银行和借款者都‘置身事内’”
在实行无追索权房贷的州里,如果借款者无法归还贷款,这时法院仅支持银行或者贷款公司收回房屋,但禁止他们向借款人索取贷款余额。 我们的研究发现,实行无追索权房贷的州确实在房价上升期每年比其他州房价上涨快大概1.9%,下跌时期每年快6.4%。 一种较为理想的制度可能是在全国范围内都允许银行同时提供两种贷款,然后让消费者自己选择合适的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