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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何帆谈修订指标体系:不对法院排名,从机制上消除“内卷”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个别二审、再审法院因顾忌本辖区质效数据,片面追求绝对的“低改发率”。这种行为美化了数据,但无疑会损害司法公信。 创设案-件比指标,就是要引导各级法院将重心从“案件结没结”转向“矛盾解没解”。“件”数越多,说明一个“官司”经历的审判执行程序越多、当事人感受越差。 案件情况是复杂的,总有一些不可控的客观原因影响审理进程,追求100%的审限内结案率,就违背了司法规律。 -
“微信遥控下级法院审案”:不能让二审、重审徒具形式 | 快评
这个案件之所以引发法律界与公众的关切,在于实质上消解了法官独立审判权及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的制度,在此基础上动摇了两审终审制与重审的根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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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强奸案”当事人改判无罪,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
因与相亲对象发生性关系而被判强奸坐牢3年的河北滦南人邸某,近日拿到了57万元国家赔偿。对邸某来说,冤案终于告一段落,但同时也证明,当初的有罪判决是错误的,是冤案。 从裁判文书网公布的该案一审判决看,判决书所列十多项证据,除女方的说法外,没有证据能证明双方发生性关系是违背女方意愿的。男方辩护律师提出了多项疑点,都没有被采纳。唐山市中院的再审宣布邸某无罪,充分证明当初的判决是错误的。 事实上,女性引诱男方发生性关系再以报警强奸威胁敲诈的“仙人跳”案件也不少见。日前最高检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一个犯罪团伙就让团伙中的未成年女性以假装醉酒、无处可去等借口引诱男性与其发生性关系,再敲诈勒索。该团伙在全国各地以同样的手段作案8起,其中4起共敲诈勒索23.7万元,实际获赃款8.7万元,还有3人被错误立案后拘留、逮捕。 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回到邸某案,相关部门应该追查公检法三个环节中是否存在问题。如果办了错案,用纳税人的钱赔偿冤案受害人就了结,责任人却不用负任何责任,那“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就失去了意义。 -
“两院”对话 | 浙江高院院长李占国:避免“办理一个案件拖垮一个企业”
破产案件审判不仅关系着对涉困企业的重整救治,更关系着市场主体新陈代谢、经济发展迭代升级,可以说,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是时代命题。 -
中央政法委:禁止因闹访影响案件裁定
中央政法委近日出台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对审判环节疑罪从无原则、证据裁判原则等作了重申性规定,并就司法人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提出明确要求。意见强调,不能因舆论炒作、当事人及其亲属闹访和“限时破案”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规定的裁判和决定。 -
法院应强调业绩考核吗
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已成为法院工作的“指挥棒”,强调业绩考核实质上将法院视为行政系统的一部分。法院若独立审判,自然无需通过指标数据取悦上级法院和地方党政机关,无需介入以各类评比奖惩为诱导或强制的社会规训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