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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坑式辩护”难解背后:刑辩律师的新老“三难”
如何解决“占坑式辩护”,理论及实务界有不同观点。有学者提出,一种可能的做法是,至少让家属委托的律师会见一次当事人,以确认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刑诉法过去3次修改都扩充了辩护权的具体内容,但每次新增权利的实现都面临着形式上的障碍,主要矛盾是权利行使的受阻和不畅。 -
专题
生死之间:吴谢宇案的最后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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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应归谁:亲属不谅解吴谢宇背后
案卷材料显示,三方被害人当中,只有吴谢宇父亲的朋友们出具了谅解书。吴谢宇舅舅在笔录中表示,“肯定是没法原谅的,希望法律公正判决”。 据王晓东介绍,他们当时估计,吴家马尾那套房子卖掉的话,就足以偿还吴谢宇那144万元诈骗款。但是,在就财产怎么分的问题上,吴谢宇的姨妈和大姑父起了争执。 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这意味着,吴谢宇其实无权继承母亲的遗产。 -
生死之间:吴谢宇案的最后三个月
律师冯敏经常告诉吴谢宇:很多人在关注他,希望他活下去。“要说我在里面起的作用,应当是给了他一种(活下去的)信心。” 在二审阶段,徐昕和郑晓静把辩护重点放在申请精神病鉴定上。徐昕接受媒体采访表示,吴谢宇保命仍有“一线生机”,而这“一线生机”就是精神病鉴定。但后来,这一申请未能得到司法机关同意。 确认最高法法官找过吴谢宇舅舅和姨妈之后,吴国阜更加确信获取亲属谅解的重要性。当时,辩护团队内部对谅解并不是特别看重。 最后一封信是写给老K夫妇的。在信的最后,吴谢宇请老K代其向所有帮助过他的律师转达春节问候:“我会全力配合您们,全力以赴自救!请您们对我有信心!” -
罪犯吴谢宇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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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
弑母者吴谢宇的“双面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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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为吴谢宇提交不核准死刑意见,称道歉信被母亲亲属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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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的最后关口,如何找出“活”的理由?
对律师们来说,为死刑复核案件辩护,其吸引力在于,收到不予核准的裁定,意味着从死神手里救下了一条命。 在最高法审委会原委员高贵君看来,死刑复核程序中,至少已经有了控辩双方加入,随着律师参与逐渐增加,“其本身就意味着在往诉讼化方向推进”。 以前,在最终的死刑复核裁判文书上甚至连律师的姓名都不会出现。法律援助法生效后,情况有了变化,不仅写有律师的姓名和供职律所,有些文书还对辩护意见作几句话概述。 -
心理咨询师眼中的吴谢宇:没有自我的敌意自卑者
心理学家阿德勒认为,最早的童年记忆会影响我们的人生基调。一直自卑的吴谢宇努力地过度补偿,但是内心却异常空洞。自卑感是在心理成长过程中没能建立自我的结果。因为急于优越于他人,没能踏踏实实地去成长。可以说,吴谢宇是没有自我的。 我们每个人在童年时期都难免会感到不同程度的自卑,但你可以选择通过自爱,最终成长为自己生活的主人,完成自我价值的实现 (本文首发于南方人物周刊) -
“吴谢宇弑母案”二审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