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犬伤人事件屡发:应以行为犯的标准,严惩非法养犬行为丨快评 如果等到犬只已伤人,再依照其伤害后果来惩治犬主的话恐怕就已经晚了,而且会造成“违法成本低”“执法软弱”的情况。原因在于,还没有一部全国性法律来确定非法养犬与不文明养犬的法律责任。然而,非法饲养禁养犬只或是养犬不拴绳的行为,其潜在的公共危害巨大,即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应当比照醉酒驾驶、高空抛物,以行为犯论处,如此方能增强威慑力。 加载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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