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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不得与法律抵触:学者律师议农村未婚女争宅基地
村规民约不得与法律抵触,村里的说法不能大于法,哪怕他们写进村里告示牌都没用。 多数表决的操作方式等于给了村组干部一把尚方宝剑,可以让宗法观念拖住法律前行的脚步。结果可想而知,妇女就因为性别失去了她们应得的权利。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5年5月实施,其中把草案中“群众认可、多数表决来确定成员资格”的条款删除了。我觉得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永续集体财产、区隔产权政权,让每个人有回得去的故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与户籍脱钩,让出外工作、就业与经营的人有“可以安放的乡愁”,有“回得去的故乡”。 -
历经两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通过丨时政周报
吉林、安徽、宁夏3省区党委书记同日调整。 李尚福、魏凤和被开除党籍军籍,移交司法。 水利部将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省的洪水防御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西藏三地启动人口小县机构改革 -
我国有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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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人民民主”走到家门口:基层立法联系点里的那些细节
在三江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阳军看来,一些政府部门日常工作较多,而且担心“万一说不好,触碰红线”,会出现“没有意见”的情况,而老百姓与政府部门不同,“有什么就说什么”。 在讨论如何对临洮县人大常委会这些与省级地方立法机关保持密切联系的基层单位命名时,有工作人员建议借鉴甘肃省和一些地方在20世纪90年代设立扶贫工作联系点的做法,使用“立法联系点”这个名称。 在江海区人大常委会征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的意见时,讨论就很热烈。参会的农民和村干部,在“会场上都要吵起来了”。这部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的法律,涉及股东成员的资格认定。争论的焦点之一是,不在农村生活的农村户籍人口,是否能享受集体经济分红。 经过近 10 年发展,众多基层立法联系点目前面临一个共性的问题,“如何让基层群众对国家立法工作一直保持新鲜感,有很高的参与热情?” (本文首发于2024年3月7日《南方周末》) -
外嫁女“两头空”求解:自治与法治,边界如何划定?
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是平等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 然而,长期以来,对成员身份的认定一直缺乏明确、统一的标准。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但没有规定对它的具体定义、形式,如何成立、运作、参与经济活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起草工作最初由农业农村部负责,后来为加快立法进程,由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牵头、在农业农村部工作基础上组织起草。 -
上海审计报告:违规使用21亿元土地补偿费,消费券出现乱象
10家村镇银行中,500万元以上贷款合同金额占比较高,贷款投向个人住房贷款比例高,偏离了村镇银行支农支小的定位。 12个镇未按规定将村级土地补偿费拨付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2.86亿元资金被镇级单位长期无偿使用。 1家国有企业跨区域开展房地产收购处置业务,涉及金额17.36亿元,存在资金回收风险。 -
平均负债上百万元,求解“小村大债”
村级负债主要来自两个方面:村委会形成的建设性债务,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性负债。 “村财乡管”的模式存在漏洞,无力处置各村较为复杂的财务问题。一位村主任介绍,镇里知道村集体的负债情况,但缺乏还款来源,村里财务状况也未公示。 加强村级债务管理,更重要是防止出现化解-新增-再化解的恶性循环。 (本文首发于2023年4月6日《南方周末》) -
农民交公积金的实质是什么?不能简单解读为“让农民加杠杆”丨快评
龙港农民交公积金的实质是:一个沿海富庶地区有那么一群人,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好,称农民也好,其实只是一个身份标签,以冯氏夫妇为例,他们或经商,有办厂,本来就有“相对稳定的还款能力”,如今交半年少量公积金就能获得相当于缴费百倍的低息公积金贷款。站在公积金贷款机构的角度看,他们本来就是优质的借款人,如今通过交公积金可以定向获得低利率融资资格,并定向用于买房、修房或装修。 -
“产业 + 就业”:口味王构建新扶贫格局
口味王集团立足自身产业,赋能海南槟榔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实施“党支部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村集体经济社 + 贫困户”的产业扶贫模式,为贫困群众提供就业岗位,将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助力脱贫攻坚,以“为国家分忧、为社会做贡献、为行业谋发展、为员工和百姓谋幸福”为职责,逐渐构建了“产业 + 就业”的可持续扶贫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