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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守住消防底线,也要体谅企业难处”
消防是事关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但长期繁重的防火任务,也增加了社会运行成本,给企业造成负担。 高层住宅消防无水隐患一直是难题,消防部门出具整改意见后,物业往往因担心被处罚,整改积极性大打折扣。徐州明确,物业自行发现并向消防部门报告隐患,积极整改的,不予行政处罚。 -
因一起意外事故关停幼儿园:教育部门的处理当慎重
如果因一起意外事故就给予涉事幼儿园关停处罚,会让民办幼儿园办园如走钢丝。一起意外事故,就毁掉办园者的所有努力,关停还影响到在园幼儿的分流安置,以及幼儿园教职员工的生计。关停幼儿园,也不利于解决事故后期费用处置问题。 -
小错如何追责?轻罪时代的“法”与“罚”
2024年前三季度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5.9万件,其中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反向衔接案件9.5万件,占比近六成。 所谓“行刑反向衔接”, 是指检察机关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认为被不起诉人需要被行政处罚的,应移送行政机关处理。 目标本为堵漏,防止“不刑不罚”。 但过度追责同样有害,陷入“没入罪必罚”的误区,催生大量不必要的行政处罚。 -
律师起诉公安局,曾因碰掉法院屏蔽器被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曾武采取爬窗台、踩沙发的方式将洛阳市中院设置的信号屏蔽器关闭扰乱法院正常办公秩序。决定对其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行政拘留5日。曾武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3月25日,河南高院经审查认为,洛阳市中院系涉案行为发生地,亦是洛阳市辖区各基层法院的二审法院。为保证案件公正审理,裁定由河南省商丘市睢县法院审理。 -
面对公众建言批评,公权力应谦抑谨慎
公职人员应控制自身的权力欲,容忍一定程度的批评,保持必要的谦抑性,谨防“权力小小任性”。 -
“亮证女”侯某某被处行政拘留5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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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天价处罚”:如此儿戏的行政执法,谈何营商环境?
此一案件,已经对当地的营商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只有对整个事件的过程进行彻底地调查和还原,不捂盖子,对责任人进行严厉的处罚,才能挽回投资人对当地营商环境的信心。 -
知识产权被侵犯:入罪标准降低,罚金上限提高
对于“情节严重”的规定,标准有所下调,将给专利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50万元以上”调整为“30万元以上”。对两年内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侵权的,再降低入罪数额标准。 将此前司法解释中规定的罚金在违法所得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修改为“一倍以上十倍以下”。 -
去年前11个月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超14万件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多次受到行政处罚、处理的评标评审专家,应中止评标评审专家资格,重新参加入库培训,或者取消其评标评审专家资格,但上述评标评审专家在西藏自治区专家库中的状态仍显示为“正常”。对此,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自治区相关行政机关存在未依法履职的情形。2024年1月2日,山南市10名专家资格被取消。 -
盘点近五年重点省份处罚案例:基金会合规建设,监管规范需先行
基金会将迎来强监管时期,过往监管机构通过行政处罚、社会组织信用体系管理等形式推动基金会规范化建设,但在实践中登记管理部门自身规范性仍做得不够,需发挥好手中的各项监督管理工具效用,方能一步步引导基金会高质量发展。 (本文首发于2025年2月6日《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