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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国家公园立法,怎么立?
现在国家公园已经建成了,而我们法律还没有出台。国家公园建设和保护地体系的建设要朝着法治化、规范化、有序化的方向推进,否则国家公园管理会面临很多问题,管理者也会无从下手。 自然保护地立法必须体系化,在法律上形成完整的规范基础,内部保持着良好的衔接与互动。一部这样的自然保护地法相当于一部多维度面向决定复杂利益关系的整合规制,能够厘清各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达到一种平衡的状态。 (本文首发于2021年10月21日《南方周末》) -
倒计时半个月!重拳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
重点整治场所包括三类:各类自然保护地、重点国有林场等;直播、短视频等互联网平台;农贸市场、花鸟市场、人工培植单位等实体场所。 跨部门协调机制已在地方成立。在福建,乱采滥挖、非法买卖野生植物违法犯罪工作还被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天津的专项行动中甚至增加了天津海关。 随着互联网技术快速更新迭代,网络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的形式也越来越复杂多变。对互联网公司而言,如何在短视频等内容中识别出非法交易野生植物信息,以及判定内容是否违规,是一大难点。 -
精细管理、社区参与:自然保护地该如何破题
近两年,从绿盾行动、祁连山案通报到国家公园试点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问题备受瞩目。土地权属复杂、资金投入不足掣肘着保护地的发展。推进精细化管理存在哪些难题?生态发展理念如何与市场资源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