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银行的“县太爷” 2012年6月20日,原江西于都县委书记胡健勇因贪污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2011年换届之际,胡健勇亲手导演了一个中国基层官场罕见的故事——诽谤自己的上级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