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两年受理环境类犯罪案235件 日前,广东省检察院就2011年至2012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受理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案件进行分析报告,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此类案件235件391人。政府的监管不规范成了环境类犯罪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多个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能既有交叉重复难以落实责任之处,也有真空无人管的执法空白地带。监管漏洞的存在,使得推诿扯皮时有发生,犯罪分子乘虚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