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监测监察系统垂直改革方案露出“庐山真面” 2016年9月22日,《关于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县级环保局将不再由县政府管理,改由市级环保部门直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