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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禁养的烈性犬伤人,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犬主承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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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炫耀在市中心养烈性犬”:何人能如此横行猖狂?丨快评
当事男子炫耀的“有权有势”,究竟是否属实?从当事男子的社媒内容来看,他活脱脱是一个非富即贵的阔少形象,配发的图片也暗示他有某种“背景”,是别人“惹不得”的存在。 -
多专家谈罗威纳犬咬伤女童:“关键在管理人,其次才是管理狗”
在包括绵阳、杭州、上海、广州等多个城市中,罗威纳犬被列为限制养殖或者禁养品种;但在成都,它未出现在禁养烈性犬的22个品种目录里。 张勇兵认为,由于执法部门人手有限,现在的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不像是一种预防性措施,往往在发生问题后,才有相关部门介入。 -
恶狗撕咬幼童引发强烈关注,防止烈犬伤人重在防患未然丨快评
对那些违法饲养烈性犬,对所养的狗疏于管理,放任狗只到公共场所肆意活动的,要严格依法处罚。 -
11岁少年被狗咬死、狗主被刑拘,人的生命安全至上底线不可突破丨快评
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人,必须尽更大的注意义务,避免自己养的狗给他人带来损害。一旦饲养的狗造成他人受到伤害,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哪怕没有造成实际的伤害,只是潜在的可能,也可能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
文明养狗应严格执法,烈性犬问题可借鉴醉驾入刑思路
(本文首发于2021年4月29日《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