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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教师粗暴殴打学生:应关注中小学教育的深层次问题 | 快评
此次教师殴打学生的事件并不是一个涉事教师行为败坏的孤立事件,而是反映了当下中小学教学管理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教育部门应从制度建设上多管齐下,一方面加强入职资格审查、防止涉事教师这样不适格的人进入教师队伍,另一方面严格执行与完善惩戒规则,改变师生之间“上下位关系”的文化,还给孩子一片健康成长的开阔天地。 -
快评|教育惩戒规则给老师撑腰,但别指望一个规则解决所有问题
家长、社会需要认识到,适当的惩戒对于学生健康成长是必要的,不能因为学生受到一点惩戒就对学校、老师兴师问罪。而学校、教师也要真正做到“因材施教”,即使对于违规违纪的学生,也要针对不同的心理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而不是有了惩戒规则,就简单地照本宣科执行,而不顾教育效果。 -
独家解密首部教育惩戒规则制定过程:体育不再作为惩戒方式,家长也不必陪读
《规则》首次对教育惩戒的概念进行了定义,“最后的落点是教育行为,是斟酌良久的。为了强调无论轻的、重的、什么形式的惩戒,惩戒不是目的,教育才是(目的)。” 从征求意见稿到《规则》,最大的变化在于文件名称的改变,名称中去掉了“教师”二字。 管华认为,《规则》出台后,面临最大的实际问题在于,仍然会存在社会误解。 -
面对教育惩戒权,学校、家庭在担心什么?
“规则也不能太细,老师反而觉得束手束脚”“让家长陪读,是学校在推卸教育责任”…… 2019年11月22日,教育部公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教育惩戒权的话题迅速上了热搜。南方周末记者采访了前教育局长、校长、学校老师、家长、学生,试图呈现对惩戒规则不同视角的议论。 -
教育惩戒权:部委征求意见,争论仍在继续
征求意见稿有一个核心考虑:“一定不能把教师再推到第一线”。 老师、学生和家长三方的拉锯战,往往从一个“白眼”或“推搡”开始。究其根本,在于当时教育惩戒权的定义和边界是模糊的。 李伟平预计,未来学校惩戒规则调整的核心还是两点:一是分层分类实施惩戒,二是进一步明晰惩戒的边界,让惩戒和体罚、变相体罚有绝对的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