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检举人将从重问责 为增强公安部机关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有效防范各类问题的发生,公安部党委近日印发《公安部机关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办法指出,有干扰、阻碍问责调查,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打击、报复、陷害检举、控告人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