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国有”与“民营”的激斗 清廷于1909年末和1910年初又先后准许粤汉、川汉铁路民办,然而仅仅一年,清政府又于1911年5月悍然宣布“铁路干线国有”政策。几年之内,于国计民生大有干系的铁路政策竟如此反反复复,清政府真是“自寻短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