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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被判刑,均不满14周岁!最高法:推动建立独立的少年司法体系
1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法院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情况,截至目前,人民法院共审结4件4人12至14周岁杀人、重伤害追究刑责案,犯罪人被依法判处10至15年有期徒刑。 最高法发布的数据显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势依然严峻,侵害妇女儿童犯罪行为呈上升趋势,涉网络犯罪问题突出,家庭监护缺失问题突出。最高法提出要突出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解决新情况新问题。 总台记者专访最高法民一庭少年审判工作办公室法官,就“如何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做实标本兼治、惩防并举”进行解读。 -
《我的姐姐》中两个不同问题:重男轻女Vs亲丧后成年姐姐对未成年弟弟的监护义务
实际上有两个问题。重男轻女是一个。如果父母不幸去世,成年人姐姐/哥哥对未成年人弟弟/妹妹的监护义务是另一个。并不是说用成年人姐姐与未成年人弟弟来制造性别上的“冲突”,第二个问题就可以转化成第一个问题。难道角色换成成年人哥哥与未成年人妹妹,问题就成了重女轻男了吗?又如果成年子女与未成年子女是同一性别呢?有人觉得电影的解决不过硬,觉得原帖的结局姐姐卖了两套房子(弟弟也是有份的)走人、弟弟被农村家庭收养更解气,真是既法盲又狼心狗肺。如果觉得这是对重男轻女的“报复”,那是灵魂的扭曲 -
英国法“出租车站原则”:大律师不得拒聘,为当事人利益服务
作为英美法的起源国,英国的立法重点,从惩罚式立法,而转向前瞻式立法和预防性立法,转向性教育,转向监护人追责系统(比如12岁以下儿童必须时刻得到监护),转向社区青少年监护制度(比如弱势残障问题家庭儿童登记系统,由社区定期访问查看),转向教育机构的未成年人安全警报系统(比如学校所有教学人员的犯罪纪录查证和过滤,和全国联网的性侵犯罪人数据库追踪等等)。 -
民政部部长:多方发力,破解留守儿童工作难题
通过法治宣传、监护监督、定期走访、全面排查、加强家访、家庭教育指导等一系列方式方法,强化父母的监护意识和责任。 -
国家监护权是一项系统工程
南京一则虐童事件,发生在知识分子家庭,父母是律师、记者,孩子是领养来的,一下子成为舆论焦点。人们几乎都支持剥夺男童养父母的监护权。由国家出手剥夺父母的监护权是很容易的,但国家“夺权”之后如何妥善安置孩子? -
南京2幼女疑被饿死家中
6月21日上午,南京市江宁区泉水新村两名女童被发现在家中死亡。经查,排除他杀可能,据一些邻居反映,两个孩子可能是被饿死的,女童母亲有吸毒史。有媒体指出应反思救助机制,迫切需要建立更有效的社会干预机制。也有法律专家指出,应尽快建立起对家庭监护的有效监督、干预制度和国家监护制度。 -
流浪儿童:没着落?
流浪儿童问题近期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有调查指出,造成孩子们流浪的主要原因是家庭监护和关爱的缺失。从2004年至今,云南一救助中心共对1300多名流浪儿童进行过救助,其中90%的流浪儿童有家庭,但是普遍存在家庭问题。 -
河南民权瞒报手足口病疫情责任人被处分
截至3月18日24时,全县共报告手足口病220例,累计住院治疗216例,家庭隔离治疗4例,累计痊愈193例,现住院治疗27例,其中重症病例7例(重症监护2例,普通病房治疗病情逐渐好转5例)。目前,该县手足口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包括一名副县长在内的多名责任人受到处分。 -
在道德高调中陈美丽被推上祭台
陈美丽不懂法律,分不清丈夫个人债务与家庭债务,也分不清监护人的财产和被监护人的财产,可以理解。但记者和评论家们不应该大肆吹捧这种侵权行为吧?何况被侵害的还是没有行为能力并且理应受到她们保护的弱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