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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肯锡周宁人:“不能大行去干小行的事,小行去做它做不了的事”
无论国外银行还是中国的银行,其实都面临估值陷阱,整个银行业估值水平在所有行业当中最低。这表明整个银行业面临内在商业模式层面的挑战。 这逼迫银行重新思考财富管理业务是产品销售导向还是客户价值创造导向。因为过去的中收是卖产品式的,卖一笔提一笔佣金。而国外的财富管理的业务考核基于对客户的资产回报率。 在现有框架内肯定难以突破,科技金融需要创新能力和机制推动。 -
希晨再生:创新发展,推动“小行业”变“大产业”
希晨再生通过科技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建立了由“回收体系+制造体系+赋能体系”构成的废泡沫回收利用循环体系,破解了废品回收行业“小散弱”的发展现状,推动“小行业”变“大产业”,引导和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变革和高质量发展。 -
中国互联网30年,鼓励创新推动产业繁荣 | 快评
中国互联网产业的繁荣,是开放的结果。首先是对外开放。中国最早的互联网商业模式是从国外传入的,早期互联网创业者包括一批海外留学归国的中国学生,还有关注国外互联网发展的有识之士。他们也吸引了大批的国外资金,投资中国互联网市场。 还有内部的开放,也就是鼓励创新,尽量减少管制。中国互联网的发展,离不开一大批企业家的创新精神。中国互联网产业发展之初,可以说是“野蛮生长”,基本上没有事先的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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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到盆满钵满,推到一干二净?带货主播应为产品质量担责
央视3·15晚会曝光多家食品公司生产的梅菜扣肉使用不合格的槽头肉后,曾为这些商品带货的几家知名直播电商近日先后作出回应。不过,这些回应也强调,自己是该商品的带货方,不是生产方和直接销售商,这引发了关于“带货主播是否应为产品质量负责”的讨论。 现在的直播带货,其货源有两种。一种是直播间“直营”,也就是在直播间销售自家网店的商品。另一种是“带货”,即给别家网店的商品做代言推销。消费者点击直播间的链接购物,是由别家网店直接发货,通常不会与直播间的主播一方发生交易。 根据广告法,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食品安全法也规定,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直播带货,确实丰富和拓展了商业销售的模式和边界。传统的广告代言,消费者对“明星只是代言、商品销售者另有其人”有着清晰的认知。直播带货则不同,商品销售链接就挂在直播间里,在时空上几乎无缝衔接。这时消费者很可能不会仔细辨别谁是真正的商品销售者,更多是出于对主播的信任购买商品,那么带货主播自然也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如果真有一种商业模式,可以既盆满钵满又完全免责,这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 -
全国政协委员张毅:AI给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新课题
中国互联网行业发展水平和监管水平均居世界领先水平,可以把互联网领域成熟有效的监管经验借鉴到人工智能领域,构建人工智能算法治理体系,弥补监管体系空白。 金融机构对于最前沿的人工智能大语言模型技术“既爱又怕”,既希望通过科技赋能实现商业模式上的迭代进化,又担心技术失控给金融机构带来新的风险隐患。 人工智能也给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新的课题。金融机构一旦发生被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攻击,诸如利用人脸识别或人工智能技术冒领储户存款,损失谁来承担?谁有举证义务?这些问题现实且棘手。 -
粉丝被价格劝退:新东方文旅产品为何卖不动? | 快评
“新东方文旅账号疯狂涨粉”与“销量只有个位数”之间的反差也再次拷问,“直播带货”这种商业模式究竟能否“高端化”,或者说能否摆脱“低价竞争”的窠臼。答案显然是残酷的,文旅产品动辄成千上万的单品价格并不足以催动消费者的支付意愿,不足以让他们为“情绪价值”或是“情怀”买单。 -
“冒充游客”的自媒体博主“抹黑雪乡”被拘:提升文旅体验方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 快评
当地相关部门的主要精力还应放在思考如何改进雪乡的旅游经营模式之上,探索“明码高价”与“低价团”之外可长可久的商业模式,持续打击宰客现象,让游客花钱可以买到满意的文旅体验,如此才能带来雪乡在经济效益与社会声誉上的正向循环。而具体到这起事件,公权力也需要深入调查事件的全部真相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如此才可逐步修复公众对于雪乡景区的信心值与期望值。 -
跳广告应用收律师函下架:“免费+广告”的商业模式遭遇挑战?丨快评
这些跳过广告的应用,对互联网“免费+广告”的商业模式是有挑战的,甘蔗没有两头甜,用户也得抉择。 -
雅莹集团:至诚致善,成就可持续之美
在全球价值链发生深刻变革的背景下,纺织服装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既有挑战,也面临机遇。作为民族时尚集团,雅莹集团自创业阶段即树立起朴素的责任文化,践行为消费者带去美的责任,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升级企业的社会责任战略,完善社会责任治理体系,逐步构建起绿色可持续的时尚商业模式。 -
以“维权”之名行“侵权”之实?视觉中国向作者索赔太过荒唐
视觉中国的商业模式,与另一家近年来屡屡卷入话题漩涡的企业——知网类似。视觉中国拿来向别人授权或索赔的图片,有多少是真正获得了作者或版权所有者的授权的?这是一个大问题。把授权可疑的图片再向个人或企业二次销售,一旦发现网上存在“侵权”图片,则发起高额索赔,这是一门什么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