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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龙案二审改判有期徒刑两年半缓期3年
11月17日,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旬阳县法院大审判庭对“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经过长达12个多小时的庭审,安康市中院二审判决被告人周正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犯非法持有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总和刑期三年零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周正龙涉嫌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一案二审
11月17日,“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涉嫌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一案二审在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大法庭开始审理。 -
周正龙案二审将于17日8:30开审
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正式发布公告称,“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涉嫌诈骗、非法持有弹药一案二审将于11月17日8时30分在旬阳县公开开庭审理。 -
【现场】庭审周正龙
9月27日8时30分,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开始公开开庭审理“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涉嫌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一案。 -
周正龙案 正在审理中
持续了近6个小时的“周正龙案”庭审在结束了举证和辩论后休庭半个小时。周正龙在最后的法庭陈述中,只说了一句话,“我错了,我是个法盲。 -
周正龙案开庭
9月27日8时30分,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开始公开开庭审理“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涉嫌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一案。 -
周正龙27日公审
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9月24日下午发布公告,定于9月27日上午8时30分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周正龙诈骗、非法持有弹药一案,准许公民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