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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被判刑,均不满14周岁!最高法:推动建立独立的少年司法体系
1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法院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情况,截至目前,人民法院共审结4件4人12至14周岁杀人、重伤害追究刑责案,犯罪人被依法判处10至15年有期徒刑。 最高法发布的数据显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势依然严峻,侵害妇女儿童犯罪行为呈上升趋势,涉网络犯罪问题突出,家庭监护缺失问题突出。最高法提出要突出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解决新情况新问题。 总台记者专访最高法民一庭少年审判工作办公室法官,就“如何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做实标本兼治、惩防并举”进行解读。 -
法院案例库自上而下VS裁判文书网自下而上:类案同判两条路径缺一不可 | 快评
法院案例库可以说是实现“类案同判”的一种“自上而下”的路径。由最高法来确定某一类案件的“正确”的裁判案例,作为权威案例进入法院案例库,这些案例一定程度上有了判例法体系下案例的作用。 裁判文书网则可以成为实现类案同判“自下而上”的路径。同类案件的裁决可能有不同,但裁判文书公开之后,引起公众、法学界、司法实务界的意见碰撞和探讨。“真理越辩越明”,在这样的讨论中,各方对法律的理解也会逐渐趋向一致。 -
枪杀两人被判无罪,里滕豪斯案再掀种族风波
“有罪!有罪!”“无罪!无罪!”法院门前,两派人群发出截然不同的呼号声。里滕豪斯案所引起的争议,又一次让枪支控制、种族歧视、司法不公以及党派争端等议题撕裂美国社会。 从逮捕、起诉、审前监禁、庭审、判决、量刑、监禁到假释,美国的刑事司法体系整个流程都被认为充满了对少数族裔系统性的歧视现象。 (本文首发于2021年12月2日《南方周末》) -
未成年人恶性事件频发,如何看待14岁刑事责任年龄?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如果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将未达到14岁的人也纳入到犯罪的范围,他们就有可能受到与其身心状态不相符的较重的刑罚处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相比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完善少年司法体系是更好的从法律的角度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方法。 -
新的改革措施或超国际预期
财产权利又是个人权利的核心。要想财产权利得到真正牢靠的保护,就一定要有司法体系和公共治理体系的实质改革。 -
“儿童犯罪”:不能刑罚,一放了之?
按照我国刑法,14周岁以下青少年实施任何刑法禁止行为,均不负刑事责任,而家庭管教和收容教养往往收效甚微。以刑罚为中心的体制下,未成年人犯罪,要么动用刑罚,要么一放了之,要么“等养肥了养大了,到了14岁再来惩罚”。 -
“微博法庭”:网络案件,网民裁决
仿照现实司法体系设立的“微博法庭”运行一年半,事实证明,网民能够实现良好的自我管理,既让造谣传谣者得到了惩处,防止他们违法犯罪,尽可能减少公权力的直接介入,也保障了网络空间的自由和活跃,达到各方共赢的效果。 -
联合国反死刑日寄语
10月10日是联合国反死刑日。废除死刑之所以能被大多数人接受,是因为死刑废除后犯罪率并没有随之增加。根据法国以及其它国家的研究结果,死刑并不比其它刑罚有更大的威慑力。 -
《全民目击》:法庭上的中国戏
在《全民目击》的法庭上,上演的不过是事前安排好的戏码,只是这个结局当事人并未想到。不过,法庭上的“表演”并不完全是贬义,司法体系为什么重视程序,程序本身就是一种“表演”。只有在这种程式化、公开、透明的表演中,事实才能被厘清,法律才能被恰当的适用。 -
“壮士怎么才能断腕?把刀交给别人!”
为期一天的第二届岭南论坛上,改革、中国梦、增长质量成为最热门的关键词。有观众提问,政府说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动力何在,路径何在?在许小年看来,这个“刀”是泛指社会公民对政府的监督和制衡,比如说要让大家知道政府在做什么,也要让市场经济得到司法体系的有力支撑。而在郑永年看来,在中国当前的体制下,创新比改革来得更加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