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自建房:房改倒车还是穷人福音? 单位内部到底以什么标准来分房?按收入水平,还是工龄、职务或者说对企业的贡献大小?各自的标准又是什么?如何甄别单位员工的家庭收入情况?如果按经济适用房标准,把房分给收入低的职工,而对于那些因贡献大收入略高的人,反而分不到房,这会不会带来新的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