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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成员向开发商索要好处费:监督业委会还需业主亲力亲为
广大业主作为小区的主人,也须意识到,自治权不仅仅是一项权利,更是一种责任和能力的体现。业主应花更多时间和精力,积极参与社区治理,通过业委会选举、参与业主大会、制定管理规约等途径,加强对业委会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对于业委会公布的小区重大事项如公共收益等,还可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审计,以更强的公共意识和法治观念,切实维护自身权益,提升小区品质。 -
物业公司“带资入场”:业主有了选择权,物业也有了服务意识
带资无偿投入、垫资只是形式,物业公司具有更明显的服务意识,将小区基础物业设施升级改造,作为自身服务内容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而实现小区物业先期建设“风险共担”、后续物业及地产增值“收益共享”的目标,推动物业与业主形成更为紧密的利益共同体,才是这一系列承诺背后物业服务理念转换的价值内核。 -
小区公共收益该归谁?
每户业主购买住房时,不仅要买下户型内的专有部分,还要买公摊部分,既是业主出资,自然公共区域的收益也应由业主享有。 由于业委会角色缺失,物业公司长期侵占小区公共收益已成常态。“事实上,所有业主都知道公共收益需要争取,但大家都想着‘搭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