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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卫组织宣布猴痘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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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修”之下,应急慈善专章入法
使用“引导”“鼓励”“提供便利”“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等柔性表述,显示了修法者对应急慈善自由的充分尊重。 这就衍生出一系列的问题:救灾过程中的社会捐赠款物是由应急部门管还是由民政部门管?当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民政部门跟卫健委之间也面临着类似的拷问。 在《慈善法(修订草案)》二审时,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出,慈善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是慈善领域的基本法,施行时间不太长。对大会通过的法律进行修改,多以采取修正方式为宜,没有在法律通过后较短时间内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全面修订的先例。 -
猴痘再次在中国现身,意味着什么?
尽管猴痘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但猴痘病毒传播并没有就此结束。 -
新冠大流行迎来转折点,世卫“新决定”怎么看?权威专家详解新冠疫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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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卫组织:新冠疫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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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加强医疗物资资源统筹调配能力建设
毫不放松落实“乙类乙管”措施,健全疫情监测体系和信息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 -
农村再现疫情怎么办?全国人大代表张全收建议村医入编
“农民看个病动辄去县城、到省城、进京城。村级卫生室建设标准低,特别是村医的身份首先还是农民,还要从事农业生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就是空谈。” “目前相关部门对乡村医疗机构的监管大多是这个药不能开、那个病不能看、什么诊疗手段不能用。而指导基层医生怎么诊治、如何检查、科学用药等服务提供得较少。” “正常年份,现有的乡村医疗体系还是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一旦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资源不足的问题就非常突出了,特别是在偏远农村,短板更加明显。” -
世卫组织:猴痘仍是“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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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卫组织:新冠疫情仍是“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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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瑞丽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