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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死“霸凌者”后,小城少年犯的2264天
贴上“刺死霸凌者”标签的陈泗翰被摁到某个位置,不得不反复讲述,为自己辩护。内心的道德感令他愧疚,但他又执拗地认为,自己不是常人理解的那种罪犯。未成年犯管教所是“一所特殊的学校”,陈泗翰在里面度过了2264个日夜,“把刑期变成学期”。 于欢案、昆山反杀案掀起全社会对正当防卫制度的关注热潮,压在陈泗翰身上的案子,有了新的讨论空间。重获自由后,他答应继续申诉下去,因为“父母已经做了这么多,不想他们的辛苦白费”。 -
劫后于欢:正当防卫“苏醒”的1678天(含视频)
亲戚们一拥而上,没有欢呼、眼泪和繁复的问答。于欢不停地说着“没事、没事”,他在监狱里的1678天里,同样的场景已经在睡梦中排演过无数次。越靠近出狱的日子,梦里的感受越发真切,“白昼和黑夜分不过来”。 “于欢案”无疑成为了唤醒“沉睡条款”的第一声“春雷”。甚至,在狱中的于欢都知道,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为自己的案子编写了一本书:《记载中国法治进程之典型案件——于欢案》。这本书曾被苏银霞放在公司财务室,“有空的时候会翻翻”。 从看守所出来后的唐雪,性格更加沉默。她决不允许任何人提及“打”“抢”这样的字眼。只有在极少数的几个时刻,唐雪才会说在看守所里的心情:“三百多天没睡过一次安稳觉。” -
快评|司法与舆论良性互动,让法治之光照进每一个“于欢案”
于欢曾经作为一个标志性案件中的标志性人物而得到强烈关注,但于欢案的价值,不仅在于于欢个人得到公正的审判结果,更在于它以一个极端化的个案,成为了激活中国刑法中沉睡已久的正当防卫制度的契机,并在司法与舆论的良性互动中客观上推动了法治进步。正是经由一个个案件的公平正义,法治之光才能真正普照神州大地。 -
于欢案背后吴学占团伙涉黑案二审宣判:维持原判
6月29日上午,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吴学占等15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徐玉玉案、于欢案等入选最高法"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
,这十大案件是全国法院一年来审理的2500多万起案件的典型代表。 -
于欢案二审宣判:于欢犯故意伤害罪 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6月23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二审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改判于欢有期徒刑五年,维持原判附带民事部分。 -
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调查于欢故意伤害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已派员赴山东阅卷并听取山东省检察机关汇报,正在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