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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均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委托政府管理
“动这笔钱特别特别费劲。当初修建电梯时,仅程序就走了两年。” 北京市住建委2023年9月发布文件表示,业委会缺失或能力不足的小区应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交存至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多年以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累计沉淀总额巨大。 -
重庆数百小区要求降物业费,切实保障业主自治权方能破题
现实中,很多小区的业主大会、业委会陷入尴尬的境地。一方面,一些业主认为业主大会、业委会没有维护自己的利益,所选聘的物业公司服务差、约定的物业费过高,不履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不交物业费;另一方面,在不少地方,居委会、街道办等在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纠纷中,往往也不待见业主大会、业委会,而倾向于物业公司。 -
专题
一个环京“候鸟小区”,开盘近20年没有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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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环京“候鸟小区”,开盘近20年没有业委会
业主们试图成立业主大会与业委会,直到这时,他们才发现,十几年来,自己的家园竟一直是个“三不管”小区,行政管理权属不清,也一直没有街道办、居委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业委会因此也无法成立。 -
“别人家的小区”,开始给业主发红包了
业委会成立后的第一件大事,是就续聘物业与物业公司进行多次谈判,收回本属于业主的小区经营性收益,这也是分红的来源。 在这个中高档小区,每户分红200元的数额并不大。“主要是希望所有业主意识到,小区的收益归业主所有,应该齐心协力把小区治理好。” -
业委会成员向开发商索要好处费:监督业委会还需业主亲力亲为
广大业主作为小区的主人,也须意识到,自治权不仅仅是一项权利,更是一种责任和能力的体现。业主应花更多时间和精力,积极参与社区治理,通过业委会选举、参与业主大会、制定管理规约等途径,加强对业委会的监督和管理。同时,对于业委会公布的小区重大事项如公共收益等,还可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审计,以更强的公共意识和法治观念,切实维护自身权益,提升小区品质。 -
我的小区业委会换不了届:“两个三分之二参与”何以成拦路虎?
为何民法典要增设参与表决的业主人数、专有部分面积占比均要达到“三分之二”这一规定?据称这是为了提高更多业主参与业委会选举的积极性。然而,在现实执行中,这一规定却可能成为无形门槛,对诸多业委会换届选举造成影响。 (本文首发于2023年5月11日《南方周末》) -
打通物业管理“死胡同” ,备案审查“ 一号指导案例”诞生记
业主没按时交物业费,地方物业管理条例可以限制其参选业委会资格,或者限制其参加业主大会、行使投票权吗?答案是“不可以”。 之前每年发布的备案审查报告,也会提及当年有影响力的案例,不过,每个案例的介绍大多只有百来字,多位学者看起来“不够过瘾”。 武汉大学教授秦前红认为备案审查不能只公布结论,应当对存疑问题进行释疑说理。最后公布的工作案例,说理过程有近1500字。 (本文首发于2023年3月2日《南方周末》) -
业委会欲换物业反遭撤销,一座小区的7年“暗战”
试图更换物业的行动从2016年持续至今,但没人能想到,业委会反而比物业先告别小区——一位业主起诉要求撤销业委会。 业委会选举成功,需要同意的业主“双过半”。二审法院认为,在宣布选举结果的业主大会决议公告里,这两个数字不够准确。 业主李玉说,小区建设图纸锁在一个文件柜中,物业和业委会各持一把钥匙。但几年前,文件柜被物业以房屋漏水的名义转移,不知所终。 -
业主何以成“刁民”?开发商设立的物业更换难才是真问题丨快评
业主集体或业委会有权按照正当程序更换物业,旧物业拒不离场的,应当强制执行。这样,开发商设立的物业才会失去长期垄断地位,才会面临真正竞争的压力,才有压力与动力改善服务质量、摒弃居高临下的不良心态。不愿改观会失去生意。从而,物业公司市场才会有真正的竞争与优胜劣汰,优质物业公司才会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