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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系统反“内卷”:砍掉“不科学”考核
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 “到了年末,为满足指标,有的案子能不结的先不结,但我们办的刑事案件也计入刑检的指标,刑检条线又有结案率的要求,”该检察官说,“所以我们结一个案子先要算一串数字。” “省检察院要求通报的指标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市院在省院的基础上又提高要求。到我们基层时,这个数字就一点一点被加上去了。” -
跨省执行13年未了局:市政府对邻省县级法院说“不”
原临沂市工商局曾向临沂市政府递交了一份报告,鉴于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回转等特殊情况,恳请市政府届时出面协调处理。一副市长批示:“同意届时出面协调处理。” 2021 年 12 月,最高法再审判决认为,股东增资扩股无效。有了这份判决,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再次向临沂高新区审批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依然无果。 -
特朗普上台后,TikTok在美国的前景分析 | 法眼
解除TikTok禁令在法律上面临巨大的挑战:在立法程序中,需要让许多议员改变态度并克服复杂程序才能废除法案;在司法程序中,TikTok需要说服法院,该法案违反了美国宪法;在行政程序中,新政府可以采取措施“绕过”法案禁令,但其有效性难以预测。 -
司法部发布第四批行政复议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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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转”的群架:罚款200元的治安案件,26年后被认定涉黑
公安分局将打架和“绑架”并案处理,对双方都作出治安罚款200元的处罚,两桩案件就此和解。 “法院提前介入侦查阶段,缺乏法律依据,只是‘严打’中形成的习惯”,但在涉黑涉恶案件中,这种做法有一定的普遍性。 -
“占坑式辩护”难解背后:刑辩律师的新老“三难”
如何解决“占坑式辩护”,理论及实务界有不同观点。有学者提出,一种可能的做法是,至少让家属委托的律师会见一次当事人,以确认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刑诉法过去3次修改都扩充了辩护权的具体内容,但每次新增权利的实现都面临着形式上的障碍,主要矛盾是权利行使的受阻和不畅。 -
仲裁法再修:健全信息公开,防止“一裁终局”不公
2023年,全国仲裁机构共受理仲裁案件60.7万件,同比增长27.8%,标的总额11602亿元,同比增长17.66%。 由于机构改革、领导变动等多重原因,中国仲裁协会“尚未有效成立”。此次草案一审稿规定临时仲裁需向中国仲裁协会备案,但因协会尚未正式成立和运作,备案在一段时期内将无法进行。 -
法院回应判决书写错服刑时间,承办人被记大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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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写错服刑时间:出狱8个多月后,他再被收监
判决书显示,卫明栓的服刑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起至2024年1月19日止。但实际上,他被刑事拘留的时间是2021年1月20日,准确的服刑时间也应该是2021年1月20日起至2025年1月19日止。 如果当时就发现,检察院可向法院直接提出,法院作出裁定更正即可。“按理,检察机关在审判和在执行中是可以很快发现的。” -
最高法何帆谈修订指标体系:不对法院排名,从机制上消除“内卷”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个别二审、再审法院因顾忌本辖区质效数据,片面追求绝对的“低改发率”。这种行为美化了数据,但无疑会损害司法公信。 创设案-件比指标,就是要引导各级法院将重心从“案件结没结”转向“矛盾解没解”。“件”数越多,说明一个“官司”经历的审判执行程序越多、当事人感受越差。 案件情况是复杂的,总有一些不可控的客观原因影响审理进程,追求100%的审限内结案率,就违背了司法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