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勿“宰民”
服务部要是行政服务中心自营,提供服务就只能收取成本费,而不能公权私用、自营自利;要是引进的社会服务,行政服务中心收取场地租金等,那也应履行好监管职责。
责任编辑:史哲 蔡军剑
到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在服务部复印材料,A4纸每张收取1元钱。我提出疑问:同样的复印,在福州房地产交易中心仅需3角钱……服务部人员回话:嫌贵?你到别的地方复印!
服务部就设在行政服务中心,前来办事的人很少为了省钱再跑冤枉路。看似“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实则出于“一方无奈”。设立服务部,本属便民举措,岂能打着“便民”的旗号“宰民”?服务部要是行政服务中心自营,提供服务就只能收取成本费,而不能公权私用、自营自利;要是引进的社会服务,行政服务中心收取场地租金等,那也应履行好监管职责。行政服务中心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如果不能将为民务实的理念落实到具体行动和每个细节,又谈何践行群众路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