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

据发改委4月9日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通知,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办医。各地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将纳入社会医疗保险的定点服务范围,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支付政策。

(新华社 朱旭东/图)

发改委政策研究室4月9日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出《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办医。

《通知》规定,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由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制定。各地要将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社会医疗保险的定点服务范围,实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支付政策。

《通知》要求,在放开价格的同时,要加强对医院价格行为的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另据发改委政策研究室消息,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国公立医疗机构都是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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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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