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全峰会上的中国立法尴尬 中国亟需核安全顶层法

中国是核利用大国中,极少数原子能领域基本法空缺的国家。与缺乏“上位法”的现实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国际社会对中国核电站扩张可能引发风险的担忧。国际原子能机构明确指出,中国需要加强核安全的相关立法。

责任编辑:曹海东 助理编辑 袁端端 实习生 彭扬刚 唐悦

中国核能事业快速发展,需要有一部核能发展的顶层法。图为山东海阳核电1号核岛安全壳成功封顶。 (CFP/图)

中国是核利用大国中,极少数原子能领域基本法空缺的国家。与缺乏“上位法”的现实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国际社会对中国核电站扩张可能引发风险的担忧。国际原子能机构明确指出,中国需要加强核安全的相关立法。

原子能法“没有实质性进展”

已于上周二(2014年3月25日)在荷兰海牙结束的核安全峰会(Nuclear Security Summit 2014,下文简称NSS)上,除了买飞机、谈克里米亚问题,以及承诺给疲软的欧洲经济奉上更多订单外,中国首次在这一峰会上提出了自己的“核安全观”,也首次发布了自2012年首尔峰会之后中国核安全领域的进展报告。

第一个被拎出来当作核安全领域成绩的,就是国内的核安全立法。不过,放在峰会上希望被广泛知晓的进展描述里,仅立法一项就至少犯了两个错误:其一,进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的是核安全法而非《国家核安全条例》,条例属于行政法规,不进入人大立法序列。其二,在汉语的语境里,对原子能法立法进展使用“积极推进”这样的词汇,可以直接理解为“没有实质性进展”。

事实也的确如此。中国是核利用大国中,极少数原子能领域基本法空缺的国家。国家层面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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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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