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论(20130327)

眼下中国市场里的所谓“互联网金融产品”,在北美和欧盟市场上都没见过同类型或同规格可用于横向比较的样本,也未见到亚马逊、Facebook、推特等互联网公司涉足金融业务。统计数据不支持“内地互联网企业擅长并坚持搞原创”的观点。打小抄搞山寨的,突然间要扮演爱迪生的角色,很可疑。

责任编辑:陈斌 实习生 林宝玲

N0.1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

新浪博客 2014年3月20日 解释系主任

(原文摘编)法无禁止即许可。是说,合法是经营的最低标准。但合法经营并不是风险管理的最低标准。风险管理的最低标准其实非常简单:风险宜分散,不宜集中,更不宜积累,“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风险分散在有广泛契约关系的攸关方之间进行,基本原则是哪一方能以最佳成本有效性管理哪一类风险,这类风险就应分配给谁。承担风险的利益攸关方要有充足准备,体现在财务上是要提取和其业务规模即所承担风险规模相匹配的准备金,对承担的风险要设有明确上限。

确保上述风险管理最低标准在金融机构中实施的,首先是监管当局,其次是金融机构自查自纠,再加上同业行会。

互联网企业持股甚至控股金融机构,尽管法律没有禁止,但对这种打破天然防火墙的跨界举动要极度警惕。

各类宝通过互联网销售的货币基金产品,尚未完全打通防火墙,但很显然,各防火墙之间的漏洞正在逐渐同步。例如,互联网公司打开窗口招揽用户把钱放到指定账户里,这其实已是变相吸储,但未提取任何风险准备金。

另一面,经营货币基金的基金公司在获得大量客户资金后并没有严格投往规定方向(短期国债、央行票据等),而是投往所谓收益更高的领域,例如传说的光伏发电与房地产开发领域,即事实上已进入实体经济。在这种情况下,互联网、金融业和实体经济里的风险因素聚积起来,就像木炭、硫磺与硝石的混合,待比例恰当时机合适,轰,爆了。

比各类宝更让人担心的是所谓虚拟信用卡和点对点二维码支付,互联网企业从事这样的业务,就闭合了吸储-放贷-结算这个商业银行的全部业务环节。

现在的问题是:互联网企业有相关的风险管理措施吗?

更重要的问题是:互联网企业是管理这类风险的最佳人选吗?

最重要的问题是: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业务(而不是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为工具进行经营)的风险上限究竟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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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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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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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1

《联合早报》报道周永康他们被知情人士透漏贪腐了900多亿。有的人家人生病连9万都拿不出来病死了。这些所谓的上层是不是太渣滓、可恶至极!社会主义的中国是不是快被染黑了!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将革命进行到底!有能力的朋友转发100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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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4

中国的金融创新必须有监管,资产负债表、自有资金状况糟糕的互联网企业以创新的名义,整出这个宝、那个宝。要求自由、要求野蛮生长。至于风险、自身实力不足则只字不提。若放任自流、后果不堪设想,互联网企业根本没有多少自有资金、抵御金融风险。马云挑战一切,关键是马云不是制定规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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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3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确实存在,但是借用马云一句话,就算死了也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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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30

高德置地与卓美亚酒店集团再度签约于帆船酒店 高德置地总裁苏萌与卓美亚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杰拉尔德·劳立斯签约服务协议   迪拜时间3月16日中午,俯瞰波斯湾的迪拜帆船酒店27层镁光频闪,觥筹交错,高德置地集团总裁苏萌先生与卓美亚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杰拉尔德•劳立斯先生再度签约服务协议,至此高德置地与卓美亚集团四度联手,创造经典服务。高德置地集团总裁苏萌先生与会说:“高德置地立志于打造最顶尖的服务,所以选择了在目前世界范围内著名的迪拜卓美亚集团进行深度合作,希望给中国的酒店及物业服务带来更好的质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