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评论】走出“私了”困境才能带来好社会
山东平度62岁老人因守护“被开发商圈占土地”被烧身亡,家属称已与政府达成协议。发生类似事件时,私了是最常见的处理手法:严重受损的个体向外界求助,舆论强烈关注下,地方政府做出让步,与受损个体达成“密室协议”。正义仅及于个体,对同类处境的利害相关者,却毫无助益。
责任编辑:史哲 陈斌 蔡军剑
3月21日凌晨,一把大火将山东平度市杜家疃村农田里的一处帐篷烧毁,农民耿福林当场命丧火海,其他三人不同程度烧伤。公安机关初步查明,这场火灾有纵火嫌疑。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认为,在一只看不见之手的引导下,个人尽力追求自己的权益,将带来公共利益的促进。这一被奉为经济学乃至社会科学中的“第一定律”,在现实中却似乎时有失灵。
比如,山东平度62岁老人因守护“被开发商圈占土地”,2014年3月21日晚竟被烧身亡,公安部门3月24晚即称已查出真凶,系开发商勾结村主任指使人纵火。司法程序还在进行,征地赔偿问题远未解决,2014年2月27日才到位的1527.9万土地出让收益,究竟是“上面说自愿让属于(全体)村民的这1500多万元放在办事处”,还是“我们根本都不知情,为什么要放在那里”。
不过,当事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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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在没有探索出一个很好的一揽子方案之前,“私了”无疑是“最好最现实”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