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参与山西晋城隧道燃爆事故调查
晋济高速“3·1”特别重大事故共致31人亡9人失踪。经调查组初步分析,事故暴露出肇事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有关地方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不力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将参与此次事故调查。
据《京华时报》报道,3月13日,在山西晋城召开的国务院调查组会议透露,目前,经现场清理、走访排查和采取DNA鉴定等技术手段核查,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共造成31人死亡、9人失踪。经初步分析,事故暴露出肇事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有关地方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不力等问题。
据相关人士透露,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将参与此次事故调查。在调查中,检察机关将积极协助配合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完成好事故调查任务,严查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对构成犯罪的涉案人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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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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