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爱国主义者的忠诚 缅怀许崇德先生
3月3日,许崇德先生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5岁。许崇德先生是中国宪法学界的泰斗,参加过1954年宪法起草的辅助工作,全程参与了1982年宪法修改,并参加起草了香港、澳门两个特区基本法。许老晚年足以彪炳史册的事迹是两次护宪。
责任编辑:戴志勇 实习生 张雨
“宪法爱国主义”是对阶级身份、民族身份的超越,它把民族国家转换为“宪法国家”,把宪法规范、宪法文化作为国民忠诚的对象,培育宪法信仰,从而形成巩固的宪法秩序。
他虽然质疑和反对“宪法司法化”的提法,但认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的宪法监督委员会负责违宪问题的政治审查,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违宪问题的司法审查,在坚持人大更高权威的前提下,也是可供研究探讨的问题。
虽然中国的根本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三权分立”的宪制设计不同,但“分权”“制衡”“法治”等“有益因素应该借鉴利用”。
2014年3月4日中午,我在行车途中接到副主编褚宸舸副教授的电话,惊悉中国宪法学界的泰斗、我们论丛的学术编委许崇德先生已经因病于3日晚11时59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5岁。我的心顿时像是被雾霾罩住,说不出的憋闷和忧伤。随即靠路边停车,下车肃穆而立,面向北京的方向缓缓三鞠躬。
我和许老交往的点点滴滴,化作一张张旧照片,在脑海里循环播放。许老和蔼的笑容,凝重的声音,喜悦的眼神,欲说无言的叹息,关切的细语,在我的记忆里交错浮现。这或许正是这位与共和国宪法共命运的宪法学者的真实写照,但那种自信而淡定的笑容,又是永恒的底色。这不禁令我想起许老在1969年被下放江西时写的诗句:“肩挑大粪穿街过,大粪臭污人发香。”“老天不忘灾星降,十倍艰难我笑当。”当时,许老作为新中国培养的第一批宪法学家,却变身掏粪工,在锦江镇上挨家挨户地上门掏粪挑粪。即便生活困顿甚至摔断了右臂,但他仍然保持着自信而淡定的笑容,体现着一种中国宪法人的精神与担当。
下午略微平复了些心情,我含着热泪写了一副挽联:
崇宪明法,进中南海,出象牙塔,上天入地志在永垂宪则;
德高望重,护根本法,批虚无派,扶正祛邪功在贻范后学。
这副藏头挽联,浸透的是对一位具有崇高德性的宪法学泰斗的尊崇与追思。如果可以再写一个横联的话,那就是“许愿未已”这四个字了。记得在2000年,已经71岁的许老在《学而言宪》“自序”中写道:“我只能实践古人所说的‘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倘若幸而来日尚多,且能保持健康的话,我将继续奋力,攀登学术高峰,为我毕生从事的专业鞠躬尽瘁。”在2013年8月,为中国宪法学“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地又奋斗了13年的许老,曾对我不无感慨地说:“立宪行宪,任重道远,宪法学人,尚需努力。”然后,就是电话里长时间的沉默。我无法知道,许老当时究竟是陷入了一种沉思抑或忧思,还是在回想着自己“宪法人生”的坎坷沉浮?
爱上宪法学
1951年春末,许老刚过22岁,从复旦大学毕业后就被组织分配到了中国人民大学从事宪法学专业的学习和教研工作。虽是拉郎配,但许老在复旦大学读书时,就深受恩师张志让先生影响,喜爱宪法课已久。张志让先生曾任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后又担任1954年宪法的起草小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是新中国的制宪者和第一代大法官,也是许老的人生楷模。许老曾回忆说,“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但他是幸运的,爱吾所爱,无怨无悔。而且,更幸运的是,从事宪法学没多久,就被抽调参与了1954年宪法起草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成为共和国宪政史的见证人。
孟子曰:“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屈原《离骚》也传有名句:“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1959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停止招生,1969年,中国人民大学被撤销。1964年,许老被派到陕西省长安县沣峪社教分团搞社教,当时在那里蹲点的还有胡耀邦等人。2011年7月,我第一次到许老家里拜见时,许老很兴奋地说:“西北大学新校区就在长安吧?我也做过长安人。&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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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