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名代表提议废除集资诈骗罪死刑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姜明等36名全国人大代表日前联合签署议案,提出应废除集资诈骗罪的死刑。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在调研集资诈骗罪死刑的废除问题,刑法修正案(九)正在研讨之中。近年来,一些集资诈骗的案件,比如吴英案、曾成杰案都曾引起争议。
据《法制晚报》报道,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天明集团董事长姜明等36名全国人大代表日前联合签署议案,提出应废除集资诈骗罪的死刑。
3月8日,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就互联网金融安全问题召开“蓟门决策论坛”,有专家表示,经济类犯罪不应适用死刑,应考虑废除集资诈骗罪的死刑处罚。
国际关系学院法律系主任李汉军教授表示,集资诈骗是一种欺诈犯罪,并不影响市场,应按诈骗判处。经济犯罪不应适用死刑,已是刑法领域学者的共识。但在中国,有时会将一些经济类犯罪与维稳结合在一起。
中国于1998年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在未废除死刑的国家,判处死刑只能是作为对最严重的罪行的惩罚。各国立法对于非暴力性的经济类犯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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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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