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富豪刘汉等36人因涉黑被提起公诉
2月20日,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由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刘汉、刘维涉及15个犯罪罪名,是近年来国内公诉的特大涉黑犯罪集团。刘汉曾是四川“首善”,资产高达数百亿元。
新华网2月20日消息,刘汉、刘维(曾用名刘勇,刘汉弟弟)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经依法指定管辖,由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于2月20日向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涉案人员涉嫌多个严重犯罪,其中刘汉、刘维涉及15个犯罪罪名,情节恶劣、危害严重,是近年来国内公诉的特大涉黑犯罪集团。
检方指控,1993年以来,被告人刘汉、刘维等36人无视国家法律,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称霸一方,在四川省广汉、绵阳、什邡等地及部分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其中,故意杀人5起致6人死亡、故意伤害2起致2人死亡、非法拘禁1起致1人死亡。此外,被告人还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寻求保护,巩固和扩张其社会影响力。
检方指出,刘汉、刘维等人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非法经营罪、串通投标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窝藏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等,应对相关被告人予以数罪并罚。
《京华时报》此前报道,公开消息显示,刘汉此前为金路集团董事长及四川最大的民营企业汉龙集团实际控制人,旗下拥有数十家子公司,横跨金融证券、能源电力、房地产、矿业开发等多个领域,资产高达数百亿元,曾被福布斯杂志称为“潜在水底的富豪”,还曾是“2009胡润慈善榜”上的四川“首善”,曾连续三届当选四川省政协委员、政协常委。
2013年3月22日,新华网发布消息称,潜逃多年的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的重大杀人犯罪嫌疑人刘勇于近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兄刘汉涉嫌窝藏、包庇等严重刑事犯罪,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市场普遍认为,此“刘汉”就是金路集团刚刚失去联系的董事长“刘汉”。
此后,刘汉去向成谜,与金路集团的联系也日益淡去。2013年8月,金路集团发布公告称,因刘汉连续2次以上未出席公司董事局会议,也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刘汉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局董事、董事长及董事局专业委员会职务。同年9月,金路集团更换实际控制人。
2014年1月15日,四川政协网发布消息,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因刘汉涉嫌犯罪,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免去刘汉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撤销其省政协委员资格。
据新华网北京2月20日消息,刘汉弟弟刘维犯下命案后,一边安排其躲藏,一边四处为其开脱,以致刘维长期未能到案。期间,刘汉曾经多次与刘维见面,给了他数百万的现金财物,还炮制了一份“刘维是冤枉的”信件送到北京。
专案组侦查获取的大量证据表明,在长达10多年里,刘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涉嫌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数十起,造成9人死亡,9名被害人中有5人是遭枪杀身亡。不完全统计显示,先后有100余名群众被该组织侵害,而举报、控告者仅寥寥数人。很多受害人家属明知刘汉兄弟就是凶手,却敢怒不敢言,甚至不敢直说“刘家”,只能用“那家”来代替。
本案中一起被提起公诉的,还有当地3名政法干部:原德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委刘学军、原德阳市公安局装备财务处处长吕斌和原什邡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忠伟。
刘学军以隐匿、销毁案卷材料为条件,请刘汉帮助其升迁,发生命案后多次通风报信;刘忠伟、吕斌为刘维提供枪支配件和子弹。
网易财经2月20日消息,金路集团董事局办公室人士于20日上午在回应网易财经询问时表示,公司董事长人选在去年已经完成更换,“(刘汉)被公诉跟我们没有关系,他现在的身份就是我们的股东而已”。
网络编辑:金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