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言】食药监管不能一味简政放权

食品药品是关乎身体健康的特殊商品,其简政放权不同于一般领域。在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个政治经济学的核心理论命题中,政府管理和市场机制从来都是激发经济活力的基本要素,须臾不可分。

责任编辑:何海宁 助理编辑 袁端端 实习生 彭扬刚 唐悦

2014年2月1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统一部署,将其牵头实施的29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予以公开。这当然是好事,值得称赞。根据一般理论,政府监管是市场机制的补充而非替代,有效的监管必须以良好的市场为前提。行政审批会增加相对人负担,甚至遏制市场竞争活力,因此是一种备而不用、备而慎用、备而少用的监管手段。此番食药总局将审批权向全社会“亮家底”,主动接受监督,是服务型政府的题中之义,也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

然而,食品药品是关乎身体健康的特殊商品,其简政放权不同于一般领域。在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个政治经济学的核心理论命题中,政府管理和市场机制从来都是激发经济活力的基本要素,须臾不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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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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